債券是指依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其特點是收益固定,風險較小。
證券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相比,存在以下的區別:
(1)投資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債券的持有人是債券發行人的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權利;基金份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與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間體現的是信托關系。
(2)風險程度不同。壹般情況下,股票的風險大於基金。對中小投資者而言,由於受可支配資產總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資於少數幾只股票,當其所投資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資本金有可能化為烏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則是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把資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別投於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的有價證券,把風險降至最低程度;債券在壹般情況下,本金得到保證,收益相對固定,風險比基金要小。
(3)收益情況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確定的,而債券的收益是確定的。
(4)投資方式不同。與股票、債券的投資者不同,證券投資基金是壹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者不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而是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投資對象的選擇。
(5)價格取向不同。在宏觀政治、經濟環境壹致的情況下,基金的價格主要決定於資產凈值,而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股票的價格則受供求關系和公司基本面(經營、財務狀況等)的影響巨大。
(6)投資回收方式不同。債券有壹定的存續期限,期滿後收回本金;股票壹般無存續期限,除公司破產、清算等法定情形外,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收回投資,如要收回,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變現;投資者投資基金則要視所持有的基金形態不同而有區別:封閉式基金有壹定的期限,期滿後,投資者可按持有的份額分得相應的剩余資產,在封閉期內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變現;開放式基金壹般沒有期限,但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贖回。
雖然幾種投資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間也存在著聯系:
基金、股票、債券都是有價證券,對它們的投資均為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劃分類似於股票:股票是按“股”劃分,計算其總資產;基金資產則劃分為若幹個“基金份額”或“單位”,投資者按持有基金份額或單位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另外,股票、債券是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