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十名股東指總股本,列出前十名股東。
2.前十大流通股東是指流通股本,列出前十大流通股東。
3.如果沒有限售股,前十大流通股東和前十大股東沒有區別。如果有限售股,那麽前十大股東反映的資本結構更全面,這個數據反映的是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中話語權最大的前十大股東。
4.前十大流通股東只是反映了部分股東的情況,比較片面。這個數據反映了對這只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影響最大的十個股東。
5.流通股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流通股中,根據市場屬性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相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根據不同的標準,公司的股東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壹、隱名股東和記名股東
根據實際出資情況與登記記錄是否壹致,將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要股東。
隱名股東是指實際認購公司出資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被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也稱為隱名投資者和實際投資者。
名義股東是指正常情況下出資與登記身份壹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而是接受匿名股東的委托,為了匿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托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根據股東的地位,可以分為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
機構股東是指享有股東權利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性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
個人股東是指普通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和普通股東
根據取得股東資格的時間和條件,可以分為創始股東和壹般股東。
創始股東是指以組織、設立公司、簽訂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為目的,認繳出資,並對公司的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
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壹般股東是指通過出資、繼承、接受贈與等方式取得公司出資或股權,從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
根據股東的數量和影響力,可以分為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表決權足以對股東和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此外,公司的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壹組相對的概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二條* *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用股份進行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不同意股東會作出的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的轉換。
(六)上市公司維護自身價值和股東權益的需要。
公司在前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收購其股份後,屬於第(壹)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註銷;有第(二)、(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有第(三)、(五)、(六)項情形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並在三年內轉讓或者註銷。
上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份,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在本條第壹款第(三)、(五)、(六)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其股份,應當通過公開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