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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事業單位職工醫保有大額醫療補助保險嗎

也有壹部分讀回政策(實時報銷的新規定,我沒有找到我的答案是,目前還不清楚)

1。門診及急診累計花了壹年設置門急診支出為x,那麽妳的錢0.5 *(X-2000)醫保報銷起付線2000年(第40條)。條件是2000 <X <42000。壹個最大的40002元。

2。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條例”,我們說的“補充醫療保險”(即妳的公司來給大家講解)說,補充醫療保險和現實是不是壹個概念。

前,其實應該被稱為“大型醫療***同基金的費用部分的醫療保險,***同基金負責報銷兩部分組成,壹個是第壹個,門急診2000-42000部分的醫保報銷住院費用超過178860元(根據第32,部分在2009年後,平均工資的44715元),這部分的錢報銷70%,最高給妳10萬元。

後者是商業保險,找到壹家公司購買了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補充根據該規例將在北京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壹部分。即,x 42000的這部分。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壹些商保險管2000 <X <42000這部分(50%)只因為這部分的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報銷金額是最大的278860元,部分超過。具體將取決於您的公司選擇供應商的保險的詳細信息。

總體而言,社會保障應承擔定點醫院的報銷金額利率上限的限制,自費藥品和治療費用限額免稅限額(如犯罪,自殘,交通事故等),因此,需要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國家優惠政策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員工沒有很大的負擔。規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2001 2010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公布

根據2003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1

第壹次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法令第158號6月6日,2005年,第二次修訂目錄)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

第二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章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章補充醫療保險...... />第六章醫療管理

第七章的組織和管理,並監督

第八章法律責任

總則第九章附件

/>第壹條為了保障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疾病,獲得健康保險福利,與城市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雇主,包括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為用人單位)及其員工和退休人員適用本規定。

雇主和工人,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險制度,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保險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經辦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應雇主和職工個人***同負擔的薪酬原則協調的城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應適應城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財政,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能力。

第五個城市的基礎上,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實施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

文章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積極推進醫療衛生系統在城市地區,具有相對較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

第二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七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應該在。

第八條下列事項:

(壹)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

(二)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益;

(四)基本醫療保險費,滯納金;

(e)是包含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法律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同支付。雇主和雇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不按時足額發放,及時,並沒有考慮到您的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支付醫療費用。

條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我每月平均工資的2%。

我壹個員工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壹年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60%的工人平均每月工資在城市中更比壹年的支付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我的員工每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城市工人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部分,不支付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壹個工人每月的平均工資,壹年多的時間,城市工人支付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

前實施第十壹條的規定,這離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規定的工作,累計支付超過20年,男性超過25年的基本醫療保險,退休手續的婦女按照國家規定,每月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的人員,享受基本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規定的執法參與的工作而言,退休前,壹次性補充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段多年了,我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符合國家要求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人的連續長度的服務或工作經驗,被視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第十二條雇主支付9%的工人支付工資基數和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的貢獻率第13條需要進行調整,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申報的時間和工人的平均月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批準。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醫療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銀行結算“委托銀行收款(無付款期)每月預扣稅委托。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由用人單位從本人工資中預扣。

第十六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施全市統籌,管理以不同的水平,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支出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其他用途,不得挪用和擠占挪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收入和支出。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壹部分已提高了利率計息銀行通知存款,以前年度結轉資金的本金和利息,根據“三個代表”個月整的銀行存款利率,利率沈澱資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

文章第十八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保險預算和決算,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實施壹個統壹的系統。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個人賬戶的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個人賬戶)第20條

個人賬戶的以下項目: / a>

(壹)基本醫療保險費由職工個人支付的;

(二)按照規定的程序雇主支付到個人賬戶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c)該款項的興趣的個人帳戶儲存;

(四)個人賬戶,按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資金。

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壹部分第二十壹條用人單位劃入個人賬戶,按下列標準:

(壹)工人在35歲的年齡,我每月支付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賬戶; />(二)超過35歲,進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年齡在45歲以下,我壹個月的工資基數的1%繳納;

(三)45歲以上的員工,我的月費2%的工資基數劃入個人賬戶;

(d)在70歲的年齡退休人員根據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賬戶;

(E)去年全市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的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賬戶。

前款規定的標準時,需要進行調整,根據社會經濟經濟發展和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配合市財政部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調整方案,市人民政府的批準和頒布。

第22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居民活期存款的同期利率。

第23條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只能用於基本醫療保險,但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職工和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分配給其繼承人,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繼承人,繼承人的個人帳戶儲存額已包含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失業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停止計入平衡,可繼續使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醫療補助,按照規定的失業保險。

第25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被保險人的區,縣流動,只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跨區,縣或者跨統籌地區流動,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在轉移個人帳戶存儲量。

第四章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六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劃定各自的支付範圍,占分開,而不是互相擠壓。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

文章27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職工和退休人員,應當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服務的範圍和支付標準的城市。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的支付標準的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28條個人賬戶支付醫療費用:

(壹)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二)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物費用;

(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四)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個人負擔的協調,應該按照醫療費用的比例。

>

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我的口袋裏。

第二十九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

( )的住院醫療費用;

(b)緊急住宿前景和收入住院治療,院前急救觀察室,於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療,腎透析,腎移植服務的抗排斥藥物的門診醫療費用。

第30條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將不支付醫療費用:

(a)在治療非-I指定的醫療機構,但緊急情況除外; <BR /(b)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三)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害;

( d)由於我的使用毒品,打架鬥毆,或由於其他損害行為;

(五)處理因自殺,自殘,酗酒等方面的原因;

(VI)在國外或者香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治療;

(G),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個人自付。

第31條企業職工工傷,職業病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女職工生育,按照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按城市工人去年的平均工資的10%確定,個人在壹年內的第二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住院醫療費用後,根據在上壹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約5%。

第33條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壹年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大約是4倍,城市的平均工資在前面今年來確定。

第34條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需要調整,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

第35條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結算期設置。

</

第36條計費的醫療費用結算期的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療,腎透析,腎移植後的抗排斥藥門診治療服務時間設置。期內職工和退休人員,根據醫院的水平和采取分段計算的累積方法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分擔的協調,按照以下比例支付的費用金額:

</ (壹)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3000000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部分30000-40000元池基金起付標準至90%的員工支付10%;

部分超過4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95%的職工支付5%。

(b)醫療費用發生的兩醫院:

1起付標準至3萬件,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30000-4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的員工繳納8%;

部分超過4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c)醫療費用在醫院和家庭床:

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97%的工人支付10%;

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的員工支付5%;

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職工支付3%。

(四)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的工人支付60%的比例。

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金額的比例按照不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規定第33條的規定。

這部分基本醫療保險池基金支付比例第壹段中需要進行調整,會同市財政部門,在市勞動和社會安全行政部門的調整計劃,市人民政府的政府批準和頒布。 BR />

章補充醫療保險

第三十七建立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大型醫療費用互助基金按比例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累計超過壹定量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在壹年內,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不含起付標準和個人負擔部分)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應參加大額醫療費用互助,為實施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方法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除外。

大型醫療費用互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與市財政部門會同發展。

第38條大額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基金支付,個人雇主支付1%的工人支付工資基數和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應每月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同基金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

足夠支付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

需要調整比例的***同基金支付大額醫療費用,支付的金額,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市人民政府批準。

實現城市的協調的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的第39條,單獨核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方式,每年每年。

大額醫療費用的***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統壹籌集,管理和使用。

第40條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的大額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要求按照以下的方式:

(a)工人門診在壹年內的緊急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的部分,大額醫療費用的***同基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 %。

(二)退休人員在壹年內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300元部分,在70歲的年齡退休人員支付70%的***同基金的大額醫療費用,個人支付30%的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費用支付80%的***同基金,個人支付20%。

(三)大額醫療費用的***同基金在壹年內累計支付員工和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費用,最高金額為2萬元。

(四)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是壹年多的(不含起付標準和個人負擔部分)住院,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抗排斥藥的門診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支付70%的服務成本,個人支付30%。大型醫療費用的相互在壹年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金額為10萬美元的資金。

大額醫療費用的***同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需要調整,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41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成本不到4%的職工工資總額,在企業中的壹部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的補充醫療保險。

>

第四十二條國家公務員和享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醫療補助,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批準後生效市人民政府。

第43條對享受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的護理。

本市設立特困人員醫療救助資金,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籌集資金,解決特困人員,由於醫療費用過大造成的困難。

第六章醫療管理

第44條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系統。3-5可以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最近的醫療治療的原則,方便管理人員,員工和退休人員,總結,由其所在單位,在單位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確定。指定的專科醫療機構和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為所有參保職工和退休人員***同的定點醫療機構。

疾病的員工,退休人員,持有按照規定,健康保險證到我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也可憑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醫生發出的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

第四十五條醫療機構願意采取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零售藥店,妳可以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符合要求的,頒發資質證書向社會公布。獲得認證,被認定為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署了壹項協議。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方式,健康,中國傳統醫學,管理學和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46條的相關部門實行動態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要嚴格執行政策和標準的國家和城市的指定價格,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建立內部管理系統兼容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第四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應設立專門機構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特定的全職工作人員負責的醫療服務,制定和執行常見的治療辦法,建立醫療質量和效率的綜合評價標準,並提供?準確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門診,急診,住院和單病種信息。

BR />第48條定點零售藥店應當配備人員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工作,遵守的規定,國家和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保證體系,藥品安全,有效的。

第49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的費用,直接由個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以進行結算,具體措施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局,衛生部門另行制定

第50條改革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方便群眾的醫療。過快增長,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抑制醫療費用,減少人民和社會的負擔。建立壹個新的分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加強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監管。

BR />第七章的組織管理和監督

稍?微

第八章法律責任第58條

用人單位不支付不按照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或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未能劃入個人賬戶,按照職工和退休人員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工人和退休人員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十九條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申報的規定,按照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或不按照基地,造成基本醫療保險規避,少付,或不按照或隱瞞重要事實基本醫療保險,應下令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資,仍不能支付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開始之日起,每天的金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60條用人單位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