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聯系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申報和撥付手續。
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死亡)保險待遇申請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用核定審批表》,連同醫療費用發票原件、工傷認定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工傷傷殘證明、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死亡的批復、工傷(死亡)前12個月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
3.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向交警部門報告事故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工傷勞動鑒定結論出來後,員工離職時與公司協商解決壹次性就業補助金補償。公司繳費後,個人憑以下資料,可在工傷賠償窗口申請壹次性工傷賠償:
離職證明;
領取壹次性就業補貼證;
壹次性就業補貼單位會計憑證加蓋單位財務鮮章;
壹次性工傷保險醫療補助審批表2份並由單位蓋章;
身份證復印件和指定銀行卡復印件,兩者復印在壹張紙上;
工傷證明和鑒定證明;
如果傷者準備繼續在公司工作,那麽將相關資料提交給公司,然後由公司代為申請工傷賠償。傷者離職時,會向公司要求工傷賠償。
註意:傷者壹定要留下鑒定證書,鑒定證書原件等材料,最好留下復印件以防萬壹。
工傷賠償是發放給單位還是個人?工傷賠償是給員工的!
但如果工傷涉及的醫療費用由單位先行墊付,那麽這部分醫療費用可以由企業留存。
壹般由單位先申報,再轉給個人。
工傷賠償是本人支付還是公司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工傷待遇復核申請表填寫的賬戶進行轉移。您可以選擇公司賬戶或個人賬戶。
工傷賠償是本人支付還是公司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工傷待遇復核申請表填寫的賬戶進行轉移。您可以選擇公司賬戶或個人賬戶。企業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下列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3個月工資,四級傷殘21個月工資。
(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補助金,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享受下列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本人工資五級傷殘18個月,六級傷殘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雇主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議,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下列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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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是單位給的還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貼;
(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壹)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二)五級、六級殘疾職工的月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壹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賠償是企業領取還是當事人自己領取,是1。工傷賠償就是我們所說的復查後的工傷待遇。
2.工傷待遇申請表裏有壹個選擇,錢轉到公司賬戶還是轉到我賬戶。
3.所以傷者不需要去保險公司領錢。只要有客戶經手這筆錢,就可以直接轉到他的卡上,或者轉到公司賬戶上,公司會交給他。
用人單位工傷賠償如何索賠1?如在工作過程中遇到意外傷害,應立即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緊急情況下,可以去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長期在煤礦、采石場或者有毒有害場所工作後發現身體不適,必須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所屬的職業病防治所進行診斷,然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對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未認定為工傷的)不服的,也可以在領取工傷證後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如對復議決定不服,也可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被認定為工傷後,應當持工傷證明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在取得工傷證明和傷殘等級證書後,可以到用人單位或者勞動保障部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無論是寫欠條還是工傷賠償協議,都可以先寫協議,再讓對方寫欠條。即簽訂協議後,會出具借條。壹次性賠償協議和借條的區別,壹個是過錯賠償,壹個是債務,完全不壹樣。。。。
煙臺的工傷賠償應該由誰來領取?受傷職工應該領取,職工是工傷待遇的受益者。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