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為: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專業研究與管理能力,追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力爭為投資者提供長期穩健的投資回報。
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註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公司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含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債券投資策略:本基金的債券投資采取主動的投資管理方式,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以實現在壹定程度上規避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
在全球經濟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對宏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引致的財政貨幣政策變化作出判斷,運用數量化工具,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作出預測,並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構造債券組合。在具體操作中,本基金運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類屬配置策略、騎乘策略、杠桿放大策略和換券等多種策略,以期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