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體制包括哪些內容
壹、財政核算體系簡介 1、財政核算體系的定義 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系(A System of 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GFS)是從經濟角度反映壹個政府治理國家、管理經濟活動運行情況的多功能體系。 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系的框架主要涉及四張表:資產負債表、政府運營表、現金來源和使用表、其他經濟流量表,四張表之間存在勾稽關系,通過此關系將流量和存量聯系起來。 2、我國財政核算體系內涵 (1)分稅制財政體制 財政體制是國家通過規定各級政權管理財政收支的權限和各企事業單位在財務管理上的權限,據以處理國家各級政權之間、國家與企事業之間的財政分配關系的管理制度。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後,確立了分稅制財政體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中央與地方支出責任劃分:中央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國家機關運轉所需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宏觀調控所需支出,中央直接管理的社會事業發展支出;地方主要承擔本地區政權機關運轉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支出。 第二、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屬於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的稅種屬於中央收入;與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主要稅種由中央與地方分享;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為地方收入。 第三、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收支劃分後,為解決財力分布縱向和橫向不均衡問題,中央對地方實施轉移支付。 轉移支付分為兩類,壹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壹般性轉移支付由均衡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等組成,用於彌補財政實力薄弱地區的財力缺口,地方政府可統籌安排使用,主要目的是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服務能力的均等化。 專項轉移支付重點用於 “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等領域,以實現特定的宏觀政策及事業發展目標,或對中央委托地方事務、中央地方***同事務按其相應資金進行補償,地方政府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四、稅收返還和地方上解。稅收返還是為保障地方既得利益、順利推進相關改革設立的,包括增值稅返還、所得稅基數返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稅收返還三項。地方上解主要是指地方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財政體制規定上解中央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1994年分稅制改革時保留的地方原體制上解收入和出口退稅專項上解收入。2009年,為簡化中央與地方財政結算關系,中央財政將地方上解與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作對沖處理,相應取消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科目。 (2)我國財政預算管理體制 預算管理體制指根據國家各級政權的職責範圍劃分各級預算收支範圍和管理權限,並規定收支劃分的方法。預算管理體制是財政體制的核心。 預算管理上,我國實行壹級政府壹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國務院編制中央預算草案,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後執行。地方各級政府編制本級預算草案,並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後執行。地方各級預算收支統稱為地方財政收支。 在預算編制上,我國目前采用的是復式預算制,將年度內的全部預算收支按照經濟性質劃分,分別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預算管理分為壹般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基金預算。 (3)我國財政統計核算體系 我國財政核算工作由財政部負責統計,各級地方政府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級地方政府財政報表。統計範圍是職能政府,包括行政單位、部分事業單位和部分國有企業。 我國財政核算體系的特點是兩個基礎壹個核心: 財政統計以財政預算和決算為基礎。 中國財政統計以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級財政部門對本級的財政收支情況進行會計核算並編制會計憑證,根據憑證登記入賬,在年末或月末編制財政收支表,於年末編制年度決算報告和下壹年財政預算報告。 財政統計的核心是財政資金的流動,其會計基礎是收付實現制。 財政數據的外部體現是財政收支報表,對財政資金來源和使用流量進行統計,由於采用的會計基礎是收付實現制,進行統計的主要是現金交易事項。 我國政府財政核算體系框架:以四張財政收支預決算表為中心,關註財政赤字或結余。對外公布的主要有四張報表: 壹般公***預算收支決算表、 政府性基金收支決算表、 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決算表、 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決算表。 二、壹般公***預算 壹般公***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1、壹般公***預算收入 我國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由兩部分構成:全國壹般公***預算收入、結轉結余及調入資金。其中壹般公***預算收入又可分為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結轉結余及調入資金主要來源於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從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動用結轉結余資金等因素三部分。 其中, 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等於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資金、從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三者之和。 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等於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與地方財政使用結轉結余及調入資金兩者之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等於地方壹般公***預算本級收入與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收入兩者之和。 由於存在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的部分,全國壹般公***預算收入並非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簡單相加之和,還需要扣除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重復計算的部分。同樣,全國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也不是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簡單相加之和,也需要扣除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重復計算的部分。 在全國壹般公***預算收支決算表中,壹般公***預算收入由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決算表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收入決算表匯總而成。進行核算的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 以2016年壹般公***預算收入情況看,2016年全國壹般公***預算收入總量的預算數與預算執行情況存在較大的差距,預算執行收入總量比預算收入總量多出7908億元,其中有5556億元來自地方財政使用結轉結余及調入資金的增加,1780億元來自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預算調整後增加的收入。預算調整按調整幅度不同可分為全局調整和局部調整。 局部調整經常發生,主要方法有以下幾種: (1)動用預備費。在預算執行中,如果發生較大的自然災害或經濟上的重大變革,發生原來預算沒有列入而又必須解決的臨時性開支等情況,可以動用預備費。預備費是預算編制時預留的機動資金,動用時須報同級政府批準。 (2)預算追加、追減。這是指在原定預算收支總數不變的情況下,追加、追減預算收入或支出數額。各部門、各單位需要追加、追減收支時,均應編制追加、追減預算,按規定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批準後,財政部門審核並提交各級政府或轉報上級政府審定通過後執行。財政部門辦理追加、追減預算時須經同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後,方可執行。 (3)經費流用。又稱“科目流用”,是在不突破原定預算支出總額的情況下,由於預算科目之間調入、調出和改變資金使用用途而形成的資金再分配,而對不同的支出科目具體支出數額進行調整。 (4)預算劃轉。由於行政區劃或單位隸屬關系改變,在改變財務關系的同時,相應辦理預算劃轉,將其全部預算劃歸新接管地區或部門。 2、壹般公***預算支出 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由三部分構成: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結轉下年支出的資金。為了使我國每年的決算赤字等於預算赤字,在編制預算時,並不編制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結轉下年支出科目的具體數額,而是在決算時視當年的財政實際收支情況和預算赤字確定這兩個科目的規模,所以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和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的預算數總是相等的,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和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的預算數也總是相等的。 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由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支出兩部分構成。其中,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級支出,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和中央預備費三部分。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是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的大頭,每年的比重都在60%以上。 轉移支付分為壹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兩類。其中壹般性轉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老少邊窮地區轉移支付、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體制結算補助、基層公檢法司轉移支付、基本養老金轉移支付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轉移支付***7項。專項轉移支付則包含了按功能分類的19項支出。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則包含增值稅返還、消費稅返還、所得稅基數返還、成品油稅費改革稅收返還和地方上解5部分。 因為存在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的部分,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並不是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支出簡單相加之和,還需要扣除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重復計算的部分。同樣地,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也不是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和地方壹般公***預算支出簡單相加之和,也需要扣除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重復計算的部分。 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預算數為中央本級支出、對地方稅收返還、對地方轉移支付和中央預備費預算數之和。但在決算時,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決算數為中央本級支出、對地方稅收返還、對地方轉移支付三者決算數之和,並不包含中央預備費。同樣地,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和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總量三者的預算數中包括中央預備費的預算數額,但決算數中並不包含。這主要是為了避免重復計算,因為中央預備費當年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部分將轉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全國壹般公***預算支出數為中央本級支出數、中央預備費、中央代編的地方財政支出數三項之和。進行核算的支出包括按功能分類的財政支出***計24項。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征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專項用於支持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而發生的收支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根據基金項目收入情況和實際支出需要,按基金項目編制,以收定支,具有專款專用性。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我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相關收入總量由三部分構成: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結轉收入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收入。其中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為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與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兩者之和。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結轉收入和地方上解收入三者之和。地方政府性基金相關收入為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收入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收入三者之和。 由於在政府性基金預算中也存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部分,所以全國政府性基金相關收入總量並不是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和地方政府性基金相關收入兩者簡單相加之和,還需要扣除重復計算的部分。 2014年10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提出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015年我國首次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1000億元,2016年發行規模增加至4000億元,2017年預算增長至8000億元,近年已增長至3萬億。由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列在政府性基金預算下,不進入壹般公***預算赤字。 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表由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表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表匯總而成。進行核算的收入包括按來源分類的37項收入和單獨列示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收入。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數為37項收入之和,並不包括地方專項債務收入。 來自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是我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要來源,如2016年高達80.3%。目前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中計提了7項專項資金:農業土地開放資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住房保障建設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土地出讓業務費、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按收入歸屬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分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以及中央與地方***享收入。具體收入劃分如表8。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我國政府性基金相關支出由兩部分構成: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地方政府性基金相關支出。全國政府性基金相關支出等於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地方政府性基金相關支出之和,再減去重復計算的部分(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則是中央本級支出與對地方轉移支付兩者之和。 政府性基金支出進行核算的支出***有38項,除了與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對應37項支出外,還包括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數為38項支出之和,包括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預算法》規定:“壹般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壹般公***預算相銜接。”近年來我國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預算與壹般公***預算的統籌力度,從2015年1月1日起,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用於提高基本公***服務以及主要用於人員和機構運轉等方面的項目收支轉列壹般公***預算,具體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地方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和教育資金、轉讓政府還貸道路收費權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利建設基金、船舶港務費、長江口航道維護收入等11項基金。 盤活存量資金,將政府性基金項目中結轉較多的資金,調入壹般公***預算。各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原則上按有關規定繼續專款專用。結轉規模較大的,調入壹般公***預算統籌使用。每壹項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壹般不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的30%。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將政府住房基金、鐵路資產變現收入、電力改革預留資產變現收入、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水土保持補償費5個項目結余資金69.06億元自2016年起由政府性基金轉列壹般公***預算;對仍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項目,將其2015年結轉超過其收入30%的部分98.12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對國有資本實行存量調整和增量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我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由兩部分構成: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上年結轉收入。其中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與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本級收入兩者之和。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上年結轉收入兩者之和。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為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本級收入和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地方轉移支付收入兩者之和。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是指經營和使用國有財產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以下項目內容: (1)利潤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給國家的稅後利潤; (2)股利、股息收入,即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享有的股利和股息; (3)產權轉讓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產權轉讓收入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轉讓收入以及國有股減持收入; (4)清算收入,即扣除清算費用後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享有的清算收入; (5)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6)上年結轉收入。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我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主要由兩部分構成: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和向壹般公***預算調出資金。其中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等於中央本級支出與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之和。全國國有資本經營向壹般公***預算調出資金等於中央向壹般公***預算調出資金和地方向壹般公***預算調出資金兩者之和。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收定支,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和全國向壹般公***預算調出資金之和等於全國國有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