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生活補貼:博士生每月5000元,碩士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0500元,補貼期限5年。已獲得省級相應財政補助的,按照“不重復高”的原則進行補充。
(2)租房補貼:研究生1.200元,本科生1.000元,高技能人才1.000元。補貼期限為2年。
(3)學費補助:3萬元,分兩期支付,來工作當年1.8萬元,工作三年後1.2萬元。
(4)住房補貼:博士生20萬元,研究生654.38+萬元,本科生5萬元,壹次性發放。夫妻雙方申請同壹套* * *產權住房的,領取的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金額。
(5)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獲得碩士學位每年給予2萬元;獲得博士學位,每年給予3萬元補貼;取得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每年給予1.5萬元補貼;獲得壹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每年給予2萬元補貼。發放補貼的時間為2年。
補貼(補助)標準
壹.申請人
(壹)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的申請對象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的高校(不含中國)、教育部公布的“雙壹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租房補貼申請對象為:除領取生活補貼、住房補貼人員外的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技能人員二級(技師)、壹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學費資助申請人:教育部公布的“雙壹流”建設高校和學科中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生和本科生。
(4)能力素質提升補貼的申請對象為:已取得往屆學歷(碩士、博士學位)的在職(聘)人員或已取得往屆職業資格證書(技師、高級技師)的在職(聘)人員。
* 2065438+2007年以後,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按全日制研究生對待。
二、申請條件
(壹)生活補貼、租房補貼、學費補貼、購房補貼的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市縣所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中央和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不含參評單位)、市縣民政部門註冊認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省民政廳註冊認證的民辦高校、市司法局年檢的律師事務所;
(2)註冊地在太原;
(3)誠實守信,合法經營。
2.申請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2065438+2008年65438+10月1後,要求高校畢業生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參加工作,要求中央和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壹線崗位;
(3)與用人單位簽訂不低於3年的勞動(聘用)合同(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年限可放寬至不低於1年),或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並履行勞動(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並按規定在用人單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4)具有太原市戶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2018 1後落戶;
(5)來太原工作後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近親屬的房屋)的,可申請住房補貼。所購房屋產權歸申請人個人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
(二)提高質量能力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2018 1後取得學歷學位或職業資格證書;
3.能力素質提升期間在職(企事業單位員工需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4.有太原戶籍;
5.單位註冊地在太原市;
6.單位誠實守信,合法經營。
三、申請材料
(1)登錄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點擊“人才補貼(粘貼)申報”欄目,進入“太原市人才補貼申報系統”,輸入個人信息,提交後自動生成並打印申報補貼(粘貼)類型申請表。(原文)
(二)用人單位導出的申報補貼種類清單(貼)。(原文)
(三)身份證、戶口簿、本人單頁和本人人才聯名卡。(原件和復印件1份)
(4)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註冊證明);高技能人才需要提供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行政單位聘用文件、企業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文件、合同,勞務派遣人員還應提供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協議和人社部門年檢時的全體員工名單(申請生活補貼、租房補貼、學費補貼、購房補貼者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六)學歷學位晉升期間(從入學到畢業)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公務員不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勞務派遣人員還應提供有效期內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和人社部門年檢時的全體員工名單(申請能力素質提升補貼人員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七)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和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律師事務所應提供其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檢查考核專用章)。(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證明(原件);機關事業單位在崗人員不需要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9)中央、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三類事業單位,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壹線崗位證明材料清單(需加蓋單位公章、簽署單位紀檢部門意見並加蓋紀檢部門公章)。(原文)
(十)住房補貼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應提供已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購買二手房(不含近親屬的房屋)的,應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存量房買賣合同、完稅證明。夫妻雙方申請* *產權的同壹套房子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申請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
四、辦理流程
(1)申請時間: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前來就業補貼(貼)和地方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貼全年申請,每人每年申請壹次,補貼(貼)按季發放。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實際用人單位為勞務派遣人員),用人單位核實材料真實性,5個工作日後到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政務大廳人才服務窗口進行申報。其中,中央和省屬事業單位、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向市政府報告。
(3)審核:人才服務窗口負責審核,審核不通過的通知申請人所在單位。
(四)公示:各審核部門將其審核通過的名單在當地政府官網公示,市政府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窗口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5)支付:市財政局根據資金分配意見將資金分配到市就業服務中心和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由市就業服務中心和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委托銀行,補貼(貼)款直接支付到申請人聯合人才卡。
(6)申訴: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五條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增加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形勢和就業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促進就業。
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具體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貼息,公共就業服務的支持。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