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新房交易稅
1,契稅:契稅的征收標準和各個城市的規定有關。壹般對非普通住宅征收4%的契稅,對普通住宅征收1.5%的契稅,對首次購買90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征收1%的契稅。
2.房屋維修基金:商品房交易中,買受人應當與出賣人簽訂協議,繳納房屋相關維修基金,壹般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比例為2%~3%。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屬於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由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 * *部位和公共設施的維修,款項隨房屋而去,房屋過戶時賬戶內的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新的房屋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壹般只在開發商辦證時收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許可證印花稅:5元/份。
5.費用:10元/份。
第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房屋交付前,買受人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結清房屋尾款。
2.面積差:合同面積與房屋實際面積相差3%以內的,不需要繳納面積差;超過3%的,多退少補。
3.裝修變更費:精裝房裝修如有變更,需要按照裝修變更協議支付費用。
4.車位款:對於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要另行簽訂合同,除了原有的購買合同,但是要註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三。物業管理收費
1.物業管理費:以合同為準。
2.北方城市取暖費:物業有權收取此項費用,但不得強制收取或提前收取,不得與交房捆綁。
3.水電費用周轉資金或押金:部分物業會收費,但最多不能超過正常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費的收取
1.裝修押金: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收費價格不能太高,沒有特殊原因物業必須退還這筆費用。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處理費
4.裝修施工臨時通行證制作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