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宮頸癌放療報銷額度與患者的醫保類型和地點有壹定關系。壹般情況下,患者花費越多,報銷越多。據了解,當地醫保可以報銷70%左右的費用,異地可以報銷30%。宮頸癌患者可以咨詢當地醫保中心,明確能報銷多少。根據相關規定,凡參加醫療保險的宮頸癌住院患者,其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超過5000元時,應分期報銷,5001-1萬元為壹個階段,可報銷65%、1-1.8萬元。但需要註意的是,只有住院的宮頸癌患者才能享受這種待遇。部分患者放療期間可能不住院,無法報銷。有些地區為了減輕患者負擔,有些費用即使不住院放療也可以報銷。所以具體報銷情況要以當地政策為準。放療費用受放療方法、患者體質、病情分期等因素影響。可能是每個宮頸癌患者的放療費用並不完全壹致。壹般壹個療程需要做20-30次,費用從1萬到5萬不等。宮頸癌放療費用還是比較大的,但是放療很難治愈腫瘤。很多患者放療後很快復發轉移,使患者再次患病,需要繼續治療。也是壹筆巨大的成本。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