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婦女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根據手術情況給予壹次性生育津貼。具體標準為:自然分娩2200元,陰道分娩2700元,剖宮產4600元。從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當月起,可以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壹致。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
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上漲5%以上時,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對當季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臨時物價補貼。
價格臨時補貼的計算公式為:每人補貼金額等於當季當地失業保險標準乘以當季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再乘以當季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
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懷孕、生育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或社會對生育職工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報銷生育醫療費。
第六條女職工的生育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事服務費、藥費(包括自費藥、營養藥)由員工自行承擔。
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