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信托基金?怎樣區別私募基金?
隨著我國不斷開展對外開放的經濟發展方式,我國投資市場的投資種類也越來越多元化,新出現的信托基金是投資者的重要選擇之壹,而 私募基金 產品也越來越受到了投資者的歡迎,那到底什麽是信托基金?怎樣區別私募基金? 壹、信托與私募基金的區別是怎樣的 1、在安全性方面。信托產品的安全性普遍高於私募基金,這主要是因為信托受銀監會的嚴格監管,行業較為規範,且信托公司本身註冊資本雄厚決定的。當然,信托近年來也有個別延期和“踩雷”事件,也需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就出現資金虧損的概率而言,信托產品的概率是遠遠低於私募基金的。 2、在投資渠道方面。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可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如紅酒、藝術品等其他投資標的。而信托產品的投資範圍也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兩者投資範圍限制區別不大。但信托投資實業的居多,投資金融的多為通道類產品;而私募基金投資股票股權之類的證券投資基金為大多數。 3、在流動性方面。信托根據簽訂的協議,在信托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而私募基金經常有封閉期和贖回費的設定,導致轉讓折價高,流動性也較差。 4、門檻性。信托類的門檻很高,壹般都是100萬起步,並且不能大範圍公開宣傳,只能特定的小範圍宣傳和推介;2016年“7.15新規”出臺後,根據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投資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機構,以及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但就市場實際情況而言,由於信托有大小額配比限制,100萬能買到的信托產品已經越來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托產品多為固定收益,收益區間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隨標的不同,收益構成也不同,浮動收益較多,不能統壹比較。總體上來說,金融產品的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每個項目。 二、信托投資的優勢有哪些 1.信托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受益權相分離 在法律上,信托財產被置於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據法律和受托文件,享有信托財產上的財產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委托人和受益人不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但是信托所產生的利益歸受益人享有。信托產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自益信托),也可以是他人(他益信托),這種投資方式和產品的靈活性是券商、銀行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 2.信托財產法律上獨立 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 規定,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人們的合法財產壹旦經過法定的信托形式,便不受委托人、受托人(信托公司)以及受益人的 債務 關系追索。從而賦予受益人對信托財產享有優先於委托人或受托人的 債務人 權利。即使信托公司出現破產,信托財產還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繼續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信托財產的獨立與安全,具有壹定的穩定性和長期性,更適合於長期規劃的財產轉移與財產管理。 3.信托財產的多元化 凡具有金錢價值的東西,不論是動產(現金、貴金屬、有價證券等)還是不動產(房產、生產設備等),是物權(財產的使用權、所有權等)還是債權(股權、收費權等),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都可以作為信托財產設立信托;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秩序,委托人可以為各種目的而創立信托;信托應用領域非常寬泛,信托產品品種繁多。因此,信托也被稱為“金融百貨”。 4.投資領域的多元化 信托公司是目前唯壹準許同時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投資市場的金融機構。信托公司通過信托集中起來的個人資金,交由專業人才進行操作,利用信托投資領域的多元化進行組合投資,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投資人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