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雲巖區醫保局主要職能
雲巖區醫療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落實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部門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做好醫療保障事務性服務工作;指導群眾辦理涉及醫療保障的有關事項。
二、雲巖區醫保局單位構成
雲巖區醫療保障局設內設機構兩個:分別為辦公室(基金監管科)及醫藥管理服務科(醫藥價格監管科)。壹個所屬二級事業單位雲巖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三、雲巖區醫保局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和政策依據
1、根據《省醫保 省財政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征繳工資的通知》(黔醫保發202164號)文件,完成省級下達的參保任務,實現應保盡保;聚焦民生保障,加強醫保經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根據《省財政廳省醫保局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黔財社〔2021〕163號)文件,完善城鄉醫療救助政策體系,全面落實“三重保障”。
3、根據《省醫保局關於明確全省門診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落實醫保待遇,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
4、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文件,全面加強基金安全監管,防範化解基金安全風險;
5、根據《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醫保基金負擔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財政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黔財社〔2021〕46號)文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經辦工作;
6、根據《貴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文件,深化“放管服”,狠抓行風建設;
7、根據《“十四五”退役軍人服務和保障規劃》文件,軍民***建工作,積極貫徹落實醫療保障方面擁軍優屬的相關政策。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和基金監督管理執法體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醫療保障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醫療保障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應當通過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保人員代表等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以下統稱醫藥機構)等單位和醫藥衛生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醫藥服務行為,促進行業規範和自我約束,引導依法、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九條 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