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公費的應用:基本生產車間消耗的文具、印刷、郵電、辦公用品、報刊雜誌等。
辦公費的核算內容:生產管理部門使用的文具、報刊費、圖書資料費、郵電費(包括郵票、郵費、電報費、電話費、市話初裝費、調度通信線路以外的電話租金)、銀行結算單據費用。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第七條黨政機關應當加強預算編制管理,按照綜合預算的要求,將各項收支納入部門預算。黨政機關依法取得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收益和處置等非稅收入,必須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擠占、挪用、貪汙或者私分,嚴禁劃轉到機關所屬工會、培訓中心、服務中心等單位賬戶使用。
第八條黨政機關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套取預算資金。
第九條推進政府會計改革,進壹步完善會計制度,準確核算事業單位運行費用,全面反映行政成本。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第三條是指工作人員在常駐地以外臨時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當地交通費。
第四條中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因公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嚴格控制出差次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性內容和明確公務目的的旅遊,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部門間異地學習、交流、考察。
第五條財政部按照地區、層次、分項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和消費水平變化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