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碳匯是指森林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溫室氣體CO2,並將其作為生物質儲存在植物和土壤中的能力。森林的這種固碳作用可以在壹定時間內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的積累,從而降低大氣中的氣體濃度。森林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擁有巨大的生物量,是地球碳循環的重要匯和庫,與氣候變化有著直接的關系。數據顯示,森林每生長1m3生物量,平均吸收1.83t CO2,具有較強的碳匯功能。周等人的最新研究結果表明,當成熟森林地上凈生產力幾乎為零時,土壤不斷積累有機碳,表現出較強的碳匯功能。植樹造林和重新造林以增加森林的碳匯被認為是解決二氧化碳上升問題的最經濟和有效的方法。
由於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大量化石燃料的燃燒產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此外,土地利用結構的變化降低了固碳量,碳匯和碳源無法達到平衡,造成碳流失。大氣CO2濃度的增加導致溫室效應,影響全球碳循環。降低和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壹種是減少汙染物,壹種是吸收溫室氣體,後者與森林密切相關,因為森林具有通過光合作用和林地利用吸收固定CO2的功能。通過植樹來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長期單位成本通常遠低於產業升級和工業治汙減排的成本。這也是近年來林業碳匯項目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關註的壹個主要原因。
壹、森林碳匯的發展背景
節能減排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責任。地球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日益增多。減少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保護人類的共同利益,已經成為共識。《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聯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於1992年5月22日達成的氣候變化公約,於1992年6月4日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地球峰會)上通過。是世界上第壹個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全球變暖對人類經濟社會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壹個國際公約。該公約於1994年3月26日生效。它具有法律約束力,旨在控制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並將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遭到破壞的水平。為緩解全球變暖趨勢,1997 65438+2月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審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並於2005年2月65438+6月正式生效。《京都議定書》規定,所有發達國家在2008年至2012年必須比1990年減少5.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受約束的溫室氣體排放機制為碳交易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目前,國際碳交易機制有三種:CDM(清潔發展機制)、JI(聯合執行)和ET(排放交易)。碳交易已經成為應對氣候變化的市場解決方案。在其他壹系列關於氣候公約的國際談判中,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森林碳匯的作用。例如,《波恩政治協定》和《馬卡什協定》將植樹造林和重新造林等林業活動納入了《京都議定書》建立的清潔發展機制,並鼓勵各國通過綠化和植樹造林抵消工業排放的部分二氧化碳。在2003年2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九次締約方會議上,國際社會就將造林和再造林等林業活動納入碳匯項目達成共識,並制定了新的操作規則,為造林和再造林碳匯項目的正式實施創造了有利條件。《京都議定書》不僅規定了41工業化國家的減排配額和時間表,還在第3.3條和第3.4條中引入了溫室氣體匯,允許通過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獲得的碳匯用於抵消工業和能源部門的溫室氣體減排。同時,第六條還規定,通過項目活動,包括林業活動獲得的碳匯,可以用於抵消減排配額。同時,波恩政治協議為附件1國家使用造林碳匯項目設置了上限,即附件1國家在第壹承諾期內每年從CDM造林碳匯項目中獲得的減排量抵消不得超過其年度減排量的1%,即附件1國家承諾的減排任務的20%可以通過COM碳匯項目完成。但是,森林碳匯必須是森林固碳能力的凈吸收量減去造林活動和林地流轉造成的排放量。
二、森林碳匯項目的發展現狀
縱觀《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國際碳交易市場,國際碳市場交易的大多是工業項目減排,而森林碳匯項目由於規則和方法需要進壹步研究以及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等諸多因素,目前交易較少。因此,森林碳匯在CDM項目中的比重和交易量相對較小。以巴西為首的拉美國家和印度都在積極進行森林碳匯,特別是壹些熱帶地區的國家自然條件得天獨厚,森林的碳吸收速度比較快,造林成本比較低,而且他們過去的造林規模有限,所以現在可用於造林和再造林的土地潛力很大。而且這些國家很早就開展了相關的研究和試點,積累了壹定的經驗。根據有關規定,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第壹個承諾期,發達國家通過造林和再造林碳匯項目所能實現的減排量占其減排量的比例是有限的,即不超過總減排量的1%。也就是說,全球可抵消工業減排的森林碳匯約為3500萬噸,在國際森林碳匯活動中形成了競爭機制。
我國森林碳匯發展較晚,但發展勢頭良好。我國政府於2001啟動了全球碳匯項目,對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及其相關工作給予了充分重視和積極支持。自2003年底國家林業局鑒於氣候談判取得新進展,成立國家林業局碳匯管理辦公室以來,我國碳匯項目的試點和研究日益增多。2007年頒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計劃強調,植樹造林、保護森林和最大限度地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是應對氣候變暖的重要措施。國家發改委和國家林業局積極搭建碳匯信息交流平臺,組織實施了全球首個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項目和多個林業碳匯試點項目。由中國國家林業局與意大利環境和國土資源部簽署的中國首個林業碳匯項目落戶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雙方約定,在第壹個5年有效期內,意大利投資654.38+0.53萬美元在敖漢旗種植4.5萬畝荒地,項目產生的經認證的二氧化碳減排指標歸意大利所有。通過該項目的碳匯交易,籌集生態補償資金,減輕公益林的財政補償壓力。以中國科學院為首的壹些科研院所也對國家森林生態系統的碳循環、碳儲量和碳匯功能進行了初步的觀測和研究。國家林業局、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綠色基金會聯合發起中國綠色碳基金,推動吸收民間資金開展以固定大氣中二氧化碳為目的的造林、森林經營和能源林基地建設,鼓勵企業減少碳排放,投資森林碳匯項目,進壹步減少“碳足跡”。北京將設立中國綠色碳基金北京專項,管理北京市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的用於林業碳匯造林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