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自籌資金來源
我國基本建設自籌資金的來源主要有:①地方機動財力和預算外專項資金(如工商附加稅、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稅、城市房地產稅、城市公有住房租金收入、農業稅附加、自籌企業收入等。).(2)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專用基金,主要包括企業專用基金,如利潤留成、生產發展基金、企業福利基金、主管部門管理費等。(3)事業單位是不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自收自支和配套資金,如交通系統養路費、中小學學雜費、衛生、體育、園林等單位的業務凈收入。(四)國家機關各種專項資金。上述專項資金均專款專用。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在保證國家規定的用途的正常需要後,確有結余的,經批準後只能用於基本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