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就是所謂的“封頂線”,是指統籌基金能夠支付的醫療費用的上限。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低支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因此,我國各省市職工年平均工資不同,各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低支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也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