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售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基金用於股票投資的資金中,不低於80%的資金將投資於消費品、基礎設施和原材料類上市公司,同時,本基金將根據證券市場的階段性變化,以不超過股票投資20%的部分投資於消費品、基礎設施及原材料以外行業中價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