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還是有界限感的。有時候妳真的很同情他,覺得自己得幫他,但是妳有沒有想過有些東西是絕對不能借的?
比如房子。
即使房子不是自己的,他們住在那裏也覺得是自己的。
昨天寫了壹篇文章,很受歡迎,《忘了28年房事》後續:好了就收手,不要太貪心。“我寫這篇文章是為了指責某些人貪婪,明明是別人的房子,他卻想據為己有,只想占別人的便宜。我們對這種人不能太好。妳應該訴諸法律和正當手段得到妳應得的,不要被他霸占。
這篇文章寫完之後,有讀者跟我說了壹些他們家的情況。我被它深深感動了,分享給妳。
希望更多的人明白壹個道理:“妳的善良要犀利。有些東西是永遠借不到的。借給別人可能真的變成別人了。妳自己小心點,別被妳幫助的人欺負了。”
讀者說了他們家的壹件事:
“2000年,我老公在他公司弄了套房子。我們在那裏住了兩年,姐夫在那裏住了四年。我們本來是想租出去的,但是鄰居看沒人,自己把中間的墻打開了,兩家醫院就成了壹家。後來我們才知道。我們覺得他們壹家三口挺擠的,就安頓了下來。結果我們在2014搬家,我們聯系了他們。壹開始,還挺好的。時候到了,妳簽妳的,我們簽我們的。後來就不壹樣了,不承認是我們的。畢竟上帝是公平的。幾經周折,房子還給我們了,但我們兩家已經徹底分手了。”
純潔是好事,雖然費了些周折,但至少我拿回了房子。但是有時候不會那麽順利。有些人太善良,卻被別人抓住了把柄。明明是自己的房子,結果卻被打了,再也不回來了。
我要寫的故事是壹個真實的故事。希望更多的人引以為戒,不要善良。
貪婪的人很多,不要用錢和房子來考驗人性。妳覺得妳們的關系很好,但是人性經不起考驗,妳的善良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02
玉玲從來沒想過這樣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明明壹開始是好心,結果好心被當成了驢肝肺,也給自己惹了不少麻煩。
因為這件事,她被婆家嫌棄了。“我告訴過妳,房子不能借。妳覺得她可憐,借了房子。現在好了。”
玉玲有說不出的苦。她只能說人心太可怕了。壹個如此弱小可憐的人,往往會做出最惡毒的事情。她只考慮自己,從不考慮妳的處境。
李娟是玉玲的高中同學,他們的關系壹直很好。玉玲後來去了城裏上大學,仍然和李娟保持著聯系。後來兩人都結婚生子了,關系壹直不錯。李娟的婚姻非常不幸。12離婚,帶著孩子獨自生活。
她和玉玲住在同壹個鎮上。離婚後,她帶著女兒回到了以前在鎮上的生活。他們起初租了壹所房子。
後來,李娟得知玉玲在鎮上有自己的房子,就和她商量:“妳能把那棟房子賣給我嗎?聽說妳40萬買的。能不能按原價賣給我?”只是我現在沒錢,過兩年再給妳。這錢肯定會給妳的,只是我們的友情,放心吧。主要是不想租房。和女兒壹起生活很艱難,父母也不接受我。"
鎮上的房子是玉玲八年前花40萬買的。買回來就壹直空著,沒裝修過。玉玲本人住在市裏,這套房產閑置已久。玉玲打算賣了她,想著她同學是個離過婚的女人,挺可憐的,然後好心幫了她。
可誰知道,這群人對玉玲來說,卻是噩夢的開始。
李娟在2017向玉玲借的房子,當時房價已經漲到50萬了。
見玉玲同意後,李娟口頭答應兩年內結清房款,然後拿著鑰匙去裝修房子,裝修完就搬進去了。那時候首付壹分錢都沒有。到了年底,玉玲問她房子錢的事。此時的李娟仿佛完全變了壹個人,自信地說:“我沒錢,壹分錢都沒有。”
玉玲和丈夫去了幾次,玉玲說:“我壹開始看著妳可憐,定居兩年就同意讓妳住了。”妳現在是什麽情況,我是原價賣給妳的。哪裏能找到這麽便宜的房子?我們關系這麽多年,不能這麽不要臉。"
玉玲說這話的時候,李娟10歲的女兒打斷了她的話:“阿姨,妳家那麽有錢,這錢就算給我們了,為什麽還要我們給妳?”
李娟也癱在那裏地上:“妳這是欺負人,欺負我壹個離婚的女人。”
玉玲很生氣,除了訴諸法律,她別無選擇。當時她也咨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說:只要房產證還在妳手裏,就可以上訴,不會吃虧。
玉玲後來去和李娟商量:“如果真的拒付,只能打官司。”
李娟打電話給她的父母和兄弟,聯合起來罵玉玲。李娟甚至拿著壹瓶農藥威脅說:“如果妳敢告我,我就替妳去死。妳把我們母女逼到了絕路。”
李娟的父母也吵起來:“沒有正義,妳是壹個殘忍的女人,試圖殺死我的女兒。她離婚了,真不幸。”
玉玲氣極了,被那模樣嚇得當場哭了起來。
這個事情是怎麽解決的?玉玲最後把她起訴到法院,然後李娟拿著農藥瓶到玉玲住的小區門口,發誓說幾棟樓要逼死我。
經過壹系列操作,玉玲終於屈服了。她的丈夫說,和這樣的女人做朋友是壹種詛咒,只會擾亂她的家庭。最後,經過協商,李娟只花了27萬元就得到壹套市價50萬元的房子。
玉玲腸子都悔青了,但實在不想跟它糾纏,虧本賣了。
03
有些人就是這麽當流氓的。他們總是用死亡威脅妳。其實妳強壹點,他也不敢把妳怎麽樣。玉玲家的事情就是她太善良了。當初就不該口頭把房子借給同學。妳可憐她方便,人家卻在算計妳想占妳便宜。
不是每個人都值得妳可憐,人心難測。即使妳們的關系曾經很好,但是經過這麽多事情,有些人變得很流氓。
壹個離了婚的女人帶著女兒壹個人生活很可憐嗎?但是憐憫不能成為她傷害別人的理由。為什麽別人要為妳的行為付出代價,欺負壹個幫助過妳的人?妳怎麽能忍受?這樣的人本身人品就爛,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恩人的利益,是人性中的惡。
她只是用流氓的方式欺負妳的好,以為妳不敢對她怎麽樣。對於這樣的人,妳要徹底撕破臉,翻臉。
為什麽妳虧本賣給她壹套價值50萬的房子,她給妳惹了這麽多麻煩?如果我,即使我不賣這個房子,我也不能給她。如果找到合法途徑解決,我還是不信。沒有房產證和證明就可以說這個房子是妳的。
她的困難是她的事,不是妳的事,也不是妳把她逼死,而是她在用極端的行為把自己逼死。
事實上,我同情李娟的女兒。年紀輕輕,才十歲,就能說出那句話:“阿姨,妳家那麽有錢,怎麽還跟我們要這錢?”
和她媽是壹個人,從小就被她媽影響,以後走社會也是堪憂。
有些人不值得我們同情。不要太善良。妳的善良要犀利,要知道有些東西是絕對不可以借的。只是妳的壹個同學,哪怕是親戚,也不能對錢和房子馬虎。
“反正妳的房子是空的,妳可以借給我。”
“趁早打住,就算我不賣房子,我也不會借給妳。想住的話可以買,走正規渠道。”
人善被人欺,要在心裏掂量掂量。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