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2010教師備考考試通知
所有教育區和各級學校:
為進壹步深化我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嚴把中小學教師入口關,切實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精神,現將2010年我市師範院校畢業生中教師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壹、招聘條件
(1)瑞安市全日制師範專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2 1後出生);註冊地在瑞安且師範類專業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即1978 1後出生)。
(二)服從組織安排,願意到我市農村、山區和海島學校任教。
(三)身心健康,適合擔任教師。
二、招聘名額
詳見瑞安市2010各科招聘計劃(附件)。
第三,招聘流程
(1)註冊
1,報名時間。
6月10-6月11(上午8:00-165438+下午0: 30,13:30-17:00)。
2.報名地點。
市教育局壹樓大廳。
3.報名方式。
本人填寫2010瑞安市招聘教師(教師)報名表(從瑞安教育信息網各下載欄目下載)並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審批:(1)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師範畢業生證明(浙江省內已畢業高校出具;浙江省外師範畢業生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3)高中畢業證、大學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先用本人學生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但就業前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戶籍證明、註冊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 1相關政審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近期壹寸彩色照片三張。
考生憑2010瑞安市招聘教師報名確認單領取準考證。領證時間見瑞安教育信息網。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檢查(核)
1,筆試。(1)教育理論:主要是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占30%;(2)對應科目的專業知識(主要指教育部規定的本科目近年高考內容),占70%。
2.說教訓。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 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講座考核人員名單(公示3天)。講座以現行中小學教材為主要考核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和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適當考察考生的其他綜合能力;學前教育、音樂、體育、美術專業要壹展身手。
從2011年度起,面向師範學校招聘的教師和面向社會招聘的教師同時進行筆試。
(3)加分
烈士子女、碩士生、省級優秀畢業生筆試後不直接進入講座,在確定體檢、政審入圍人選時分別加8分、5分、5分,計入考核總成績(公示3天)。
(四)確定入圍名單
按照筆試成績的50%加上面試成績的50%加上各種加分,組成考核總成績。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名單。
(五)體檢和政審
體檢和政審由教育局統壹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該空缺不會被添加。
(6)就業
1,根據體檢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組織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當場確定學校。如果他們主動放棄,空缺職位將不會被重新記錄。
2.就業前,考生戶口必須遷入瑞安市區,個人檔案必須交由市教育局進行人事代理(費用自理)。
3.瑞安中學將從中學數學綜合考試前三名(不含加分)考生中招聘1數學教師,但必須是碩士生或省優秀畢業生。
第四,其他
(1)未按規定時間報名、參加考試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提供虛假證明或考試(核試驗)作弊的考生,壹經查實,取消當年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未來三年教師招聘資格,不良信息記錄抄送人事部門備案。
(三)報名人數少於65438+就業計劃數的0.5倍,就業名額相應減少,直至取消本學科就業計劃。
(4)就業對象在所選學校服務期不少於4年。壹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今年尚未就業的師範畢業生,實行人事代理(自理),其檔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中心保管。
(六)教師招聘中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瑞安教育信息網公布。登記的受試者人數(人)
附件:瑞安市2010科目壹招考計劃
登記的受試者人數(人)
小學語文41中學體育3
中學語文8小學美術10
小學英語20小學信息技術6
中學英語7中學信息技術2
小學數學48心理健康教育2
中學數學5
小學科學23
中學科學4
初中歷史與社會2
學前教育16
小學音樂20
中學音樂2
小學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