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福州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

福州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實時更新。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或福州教育在線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或在政府設置的信息公開查閱點查閱本指南。

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是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整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福州電教中心協助市教育局辦公室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披露的範圍

本機關負責在其職責範圍內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和程序;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

教育收費條例;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行政許可的規定和辦理;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

工作動態;

人事任免;

業務工作;

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和福州教育在線上公布。

(2)開放形式

通過“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福州教育網、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公示期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錄“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或福州教育網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 .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立公眾咨詢室、信息查閱點獲取政府公共信息;也可以從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等渠道獲取政府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壹)政府信息公開機構

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B座9樓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工作時間:上午8:30至下午12:00,下午14:30至下午18:00,夏令時下午工作時間延長至下午15:00至下午18:00。

單位朝向及行駛路線示意圖:可乘坐公交307路,在市北鬥站下車。

(二)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B座9樓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咨詢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令時下午工作時間延長,即15:00至18:00。

(3)應用方法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1.直接通過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或市教育局網站直接填寫並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電子版。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在中國福州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在市教育局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填寫後發送至市教育局辦公室。

3.口服

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市教育局辦公室代為填寫申請表。

(四)申請的處理和時限

市教育局辦公室收到申請表後,應向申請人出具回執。對申請的要求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要求不齊全的申請將被退回,要求申請人進行更正。能當場回答的,不能當場回答的,自報名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如下: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告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 .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機關和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後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通知申請人進行修改和補充。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時限內。

(五)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圖:

(六)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

1.市教育局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等方式積極提供政府公共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

2.市教育局可以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書面申請,提供本機關主動公開信息範圍以外的政府公開信息,並可以向申請人收取檢索費、復制費和郵寄費。

(1)搜索費。在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室和信息采集點檢索、查詢、編輯、存儲政府公開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費。檢索費按每件5元收取。

(2)復制費。本機關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通過紙質、磁盤、光盤等媒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的,可以收取復制費。復制費的標準是:

復印(印刷)費(包括紙張)。黑白復印(打字)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0.2元;A3紙每頁0.4元;彩色復印(打印)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1元;A3紙每頁2元。磁盤錄音(含磁盤)每張3元。光盤刻錄(含碟片)每張2元。

(3)郵費。本機關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郵寄方式傳遞政府公開信息的,可以收取郵寄費用。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計算收取。

3.農村五保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或確有其他經濟困難的,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經本人申請,市教育局辦公室審核,可免收相關費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舉報。地址: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B座福州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本單元方位圖和行駛路線同上。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壹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福州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復議機構: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通訊地址:福州市五山路96號,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並延長夏令時下午通勤時間,即15:00至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位圖及行車路線:公交線路可乘坐K3、117、16、97、86在吳山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