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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本報訊(記者易菁)今後所有強制拆遷方案都由法院決定,不再由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強拆。昨日,記者獲悉,在新版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中,“取消了行政強制拆遷”。拆遷補償突破: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自今年10月29日公開征求意見,65438至今鮮有進展消息。據昨日《法制日報》報道,征求意見後,相關立法部門召開了數十次論證會、咨詢會、座談會等。僅法律、經濟、規劃、土地、評估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就有近千人參與,前後收集書面意見近萬份。據悉,新版草案經過反復醞釀和修改已經趨於成熟,其亮點是“補償市場化和人性化”和“房屋征收實施機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有專家表示,與今年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在拆遷補償、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強制拆遷等方面都有所突破。拆遷強調司法程序昨日,多次參與新拆遷條例討論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淩教授表示,新草案總體上傾向於取消行政強制拆遷,使用強制拆遷時走司法程序。此前,曾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瑤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證實,新草案刪除了行政強制拆遷。然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西欣和蔣明安以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薛剛淩都表示,他們不知道新的拆遷條例將於何時出臺。申會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新的拆遷條例可能會再次征求意見,也可能會直接公布。對於壹部法規,兩次征求意見,這將是史無前例的。直接公布的,必須充分說明理由,釋疑解惑,公開選擇立法意見的理由。總之,新的拆遷條例應該盡快出臺,並公開說明理由。”王西欣表示,新拆遷條例拖得太久,後期信息不夠公開。在長期的等待中,焦慮會產生。最後很可能新規和人民的期待會有很大差距,這是壹個挑戰。新拆遷條例大事記☆2009年2月7日,65438,來自北京大學的沈茂、、、錢明星、陳五位法學學者,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拆遷條例。☆2009年6月5438+2月65438+6月6日,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了包括這五位北京大學學者在內的專家(其中陳因有約缺席)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草案》進行討論。☆2009年2月29日,65438,NPC法律委員會邀請這五位學者就修改拆遷條例進行討論。他們直言,最近壹些地方突擊拆遷現象嚴重,建議NPC政法委、國務院引起重視,由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遏制元旦、春節突擊拆遷現象的發生。☆2010 65438+29 10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焦點1「行政拆遷」擬取消行政強制拆遷,使用強制拆遷時應走司法程序。& gt& gt根據現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未就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裁決。如果壹方不服裁決,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搬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搬遷。實踐中,往往是當地政府組織城管、公安等部門到場。在大多數情況下,建築物是由拆遷公司的人員拆除的。& gt& gt解讀政府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法律學者蔣明安教授表示,按照現行規定,政府部門委托有關部門實施的強制拆遷屬於行政強制拆遷。發放拆遷許可證的是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也是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決定是否拆遷。“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是不合理的。法院不是房屋征收的當事人,立場相對中立超然,向法院申請執行的程序更為嚴格。有專家分析,取消行政強制拆遷,客觀上會使政府盡可能減少強制拆遷申請,爭取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協議,最大程度保護被征收人利益,理論上減少暴力拆遷的概率。薛剛淩說,清空大樓涉及多方利益。比如有時候90%的人同意拆遷,10%的人不同意。到底是不是拆遷?是不是壹個人不同意就不能拆了?在實際工作中,也有拆遷戶漫天要價的情況。尤其是涉及到公眾利益的時候,強制拆遷還是有必要的,但是要註意方式。蔣明安表示,取消行政強制拆遷是壹種倒退,只能由法院判決。本來所有的強制行為都應該由法院判決,這是應該存在的平衡。在整個強拆過程中,法院的監督也很重要,盡量避免出現問題。& gt& gt建議培訓強拆執行人員非常重要。近年來,包括行政強制拆遷在內的強制拆遷很多,發生了很多惡性事件。多次參與新拆遷條例討論的薛剛淩教授認為,在強制拆遷執行過程中發生了很多惡性事件。當前,培養壹批經過嚴格訓練的強拆執行者,制定壹套強拆的程序和規範,確保強拆過程中不發生危險,是非常重要的。但此前的新拆遷法案公開版明確規定,嚴禁采取斷水、斷電、斷氣、斷路等方式強制拆遷。,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焦點二拆遷補償草案強調對個人需求房屋的補償,包括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和因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不得低於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gt& gt目前拆遷補償標準雖然公示,但議價空間很大。同壹地段的最終補償可能相差很大,不會公開。由於不透明,壹些被拆遷人心存疑慮,互相攀比,擔心損失,導致拆遷遲遲不能進行,影響工程進度。& gt& gt對拆遷補償的解釋更加清晰和公開。薛剛淩表示,新草案不僅強調補償金額,還強調補償方式選擇的靈活性和多樣性,如提供產權置換和搬遷。“總體感覺是草案強調了補償的人性化,滿足了個性化需求。”看過新征求意見稿的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副會長柴強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補償的問題比年初的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很多。普通人可以清楚地知道哪些情況應該賠償,哪些情況不應該賠償。據介紹,新草案堅持公平補償,使對公共利益有貢獻的被征收人與自願在市場上進行房屋交易的人相比,不遭受損失,居住條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還有,對住房條件差的被征收人,除了按規定給予補償外,還可以優先給予住房保障,不用排隊;強制拆遷前,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房、周轉房必須到位。另外,草案要求賠償公開,可以打消大家的相互猜疑和攀比。”柴強說。在補償問題上,有專家認為,相關條款之間存在默契,即政府不會因為被征收人無正當理由盲目拖延而給予較高補償,也不會因為被征收人不配合征收而故意壓低補償。違章建築是否應該賠償也有爭議。新草案建議不要對所有企業實行統壹。確認不應補償的違法建築,特別是征收範圍公布後新建、擴建、改建的,不予補償。■焦點3拆遷許可證將成為歷史草案明確實施征收與補償的主體,即政府。開發商或拆遷公司今後不得參與拆遷,這意味著拆遷許可證今後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gt& gt現在的情況是按照現在的制度設計的。政府作為中介,拆遷人也就是開發商向政府申請拆遷許可證,開發商審批後進行拆遷。成為拆遷主體的開發商為了利潤最大化,往往想盡辦法降低拆遷補償,加快拆遷進度,導致壹些地區發生惡性事件。& gt& gt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西欣表示,只有確立政府在征收補償中的主導地位,才能理順騰空與拆遷的關系。界定政府征用是對現行操作的徹底顛覆。薛剛淩說,這將政府推到了前臺。“具體實施征收,其實是行政職能的延伸,所以這個機構應該是事業編制,不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具體實施單位的征收補償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悉,新草案還明確,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承擔具體工作,如入戶調查、與被征收人協商等,但該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