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區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花園街1號
電話:0519-86318306
夏令時(5月1至9月30日):周壹至周六,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3:30-17:30。
冬季時間(65438+10月1至次年4月30日):周壹至周六上午8:30-165438+下午0:30-17:00。
常州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個人電子護照(18)
1.湟裏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湟裏鎮葛莊村107號
聯系電話:0519-83348511。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2.夏溪派出所出入境接待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嘉澤鎮滿墩村委會官東村75號
電話:0519-8368533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3.寨橋派出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黃鎮寨橋振興路21號。
電話:0519-86268900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4.南夏墅派出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南夏墅街道龍巖路198號
電話:0519-86489096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5.黃倩派出所出入境接待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黃倩鎮黔靈路12號
電話:0519-86517667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6.洛陽派出所出入境接待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洛陽鎮戴羅路106號
聯系電話:0519-83051615。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7.馬航派出所出入境辦證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火炬南路18號
聯系電話:0519-81992714。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8.黃明派出所出入境接待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明心中路61號
電話:0519-8619209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9.李佳派出所出入境接待點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李佳鎮嘉園路35號
聯系電話:0519-81882110。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0.雪堰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東學路13號
聯系電話:0519-81992613。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1.新城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火炬北路132號
聯系電話:0519-89628110。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2.嘉澤派出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嘉澤鎮建業路18號
聯系電話:0519-88238011。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3.湖塘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人民中路629號
電話:0519-81992590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4.牛塘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牛塘鎮閻正東路10號
電話:0519-8636309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5.滆湖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長順路8號
聯系電話:0519-8636119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6.東安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湟裏鎮光明北路2號
電話:0519-83731076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7.潘家派出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潘東街36號
電話:0519-8654290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18.草橋派出所出入境辦公室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漕橋漕粉路198號
聯系電話:0519-81992609。
時間:周壹至周六,上午8:00-165438+下午0:00-65438+下午07: 00。
補充:處理材料
(壹)符合《出入境證件攝影指南》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國家移民管理局審批。
(五)未滿十六周歲,由其監護人陪同的,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委托書和被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已註冊的國家工作人員除提交第(壹)、(二)、(三)、(四)項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申請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除提交第(壹)、(二)項所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及其復印件,以及軍隊系統有審批權的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