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項目管理是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專門提出的,目的是促進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的改革,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加快我國工程管理與國際工程管理模式的接軌。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形勢,強調項目管理單位要從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的角度,為建設項目業主提供社會化、專業化的服務。 規劃投資主管部門提出的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框架,更側重於從政府投資者的角度加強投資項目管理。
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標準,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提高政府項目投資效益,杜絕項目建設中的腐敗現象,強調落實項目建設的責任,突出權力制約。
代建制和項目管理制
第壹,代建制
1,代建制的定義:是指投資方通過規定的程序,選擇壹個專業的項目管理單位(以下簡稱代建單位)代表投資方組織管理項目建設。
2、代理制的優點:
管理團隊的專業化促進了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提高決策的準確性,同時有問責的對象;同時,有效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發生。3、施工單位工作內容:
1)、前置審批管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投資計劃編制及審批、規劃、建設、土地、環保等許可及消防、人防、市政等。)
2)、設計優化管理(組織施工圖設計,協調設計中的相關問題,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招標合同管理(會同使用單位組織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主要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標並簽訂合同)
4)、投資資金管理(設計變更、現場談判工程造價審核、工程索賠管理、審核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管理、預算調整及審批、編制最終財務報告)
5)、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項目投資、安全、質量、進度要求,組織施工,協助監理單位組織中間驗收,組織竣工驗收)。
6)、文件資料管理(負責工程竣工及相關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7)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良好的聯系和溝通。就相關問題與業主、承包商、政府監理機構及相關單位進行協調和溝通。4、施工單位服務費計算:
到目前為止,建築公司的代收費還沒有壹個統壹的標準。根據洛鳴2004年300號文件第4項(代建單位項目管理費指標比照基建財務制度規定的代建單位管理費由同級財政部門編制),代建單位管理費壹般取投資額的2%。因為這種低費用,現在普遍采用代理費加余額獎勵的收費模式。5.項目用戶應履行以下職責:
1),會同發展改革委確定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單位。
2)、負責項目建議書的審批
3)協助代建單位辦理可行性研究、規劃、土地、環保、節能、消防、人防、投資規劃、施工、園林綠化、市政接入等審批手續,提出項目建設標準和使用功能,選擇設計方案,參與施工監理和監理招標。
監督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參與項目驗收。4)監督代建單位使用政府資金。
5)、負責籌集自籌建設資金,負責建設項目的接收、移交、使用和保管。
6.公司近年代理建設項目1)、田斌商務中心11萬平方米2)、經貿學院9萬平方米3)、大港海都花園6萬平方米4)、和平區、長園7萬平方米2)。建設項目管理:
1,施工項目管理的內涵是:從項目開始到項目竣工,通過項目計劃和項目控制,使項目的成本目標、進度目標、安全目標和質量目標得以實現。以投資建設單位為主體,聘請的項目管理公司根據簽訂的管理合同的服務範圍協助業主完成項目,並在建設過程中提供專業建議和管理服務。2.項目管理的業務範圍包括:
1),協助業主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投資確定;
2)、協助業主辦理土地證、圖紙審核、各類評估審批、規劃許可證等相關前期手續;
3)、協助業主提出工程設計要求,審查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和材料招標;
4)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築材料、設備、構件供應企業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5)協助業主進行施工全過程管理,監督管理承包商和施工企業的工作行為,組織各級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