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督下,學校成立了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下設學校人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督導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壹)申請學科和學術帶頭人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3.在本學科領域有較深的學術造詣,在國內或國際上有先進的學術成果,科研成果無知識產權糾紛;
4.學術思想活躍,與國內外同行有廣泛的學術聯系,有壹定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學科的世界發展前沿;
5.學科帶頭人年齡應在55歲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後出生,院士除外);學科帶頭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後出生);
6.身心健康。
(二)申請專任教師職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4.留學歸來的語言文學類畢業生的語言,必須是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5.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後出生),須在2015年6月12年2月31前取得博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後出生),須在2015年6月12年2月31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崗位、計劃和要求(見附件)。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
(1)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湘潭大學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
(1)2015 12 1 -2015 12 20.
2.註冊方法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站,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進行崗位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每人限報壹個崗位),上傳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壹學歷)、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情況等電子文檔。,文件大小不超過2M。提供的相關材料虛假的,取消申請資格。
(3)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為碩士及以上學位,原則上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於3:1;招聘崗位要求學科、學科帶頭人或博士崗位,不設考試比例。
2.考試方式:要求崗位為學科帶頭人或博士的,采取試講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考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采取試講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其綜合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其中試講和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和面試:凡通過資格審查者,均參加試講和面試。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課堂支持與控制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評價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綜合分析能力。
(4)身體檢查和調查
根據試講和考察情況,按照崗位招聘1: 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是了解他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和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第六,宣傳
根據試用、考察和體檢結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復審合格的人選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就業和待遇
公示後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職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並提供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對新聘博士,學校給予1.5萬元落戶、3萬元啟動科研、5萬元理工科;聘請學科帶頭人、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教師,學校提供人才引進待遇。具體標準和方法面議;其他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聯系電話:0731-58292074(範老師、袁老師)
監督電話:0731-58292133(監督辦公室)
附:湘潭大學2015下半年公開招聘職位表
湘潭大學
2015 165438+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