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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夫婦侵占他人新房,法院判決仍拒不執行。後來怎麽樣了?

現在很多人都相信強者生存的荒謬道理。比如黑粉色出現了各種奇葩,地鐵、高鐵甚至飛機上我們看到了各種強行占座的人。他們都很強大,也很理性,但盡管他們很傲慢,但在法治面前,他們仍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必要的代價。顯然,霸權是壹種不道德的行為。按照我國法律,這種行為不足以量刑,所以無理取鬧的暴君很多。當然,這樣自以為很強的人,在我們眼裏,充其量是壹朵沒有素質的奇葩。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霸權的奇跡,這並不奇怪。邊肖今天想說的是壹個真正令人驚訝和美妙的事件,主宰了整個房子!在我們這個法治社會,房子還能住嗎?不要以為這是廢話,這是很少見的真正發生過的事情!這件事發生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店主的名字叫李靜。2065438+2007年3月8日,她在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路5號香居美地2號樓2單元購買了壹套新房,房號為1404。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後。

於是,李靜和家人壹起去檢查新房。結果他們上樓到自己家後,發現房子已經被人占了,門也換了。因為是第壹次來,李靜以為是找錯了地方,但反復核對了樓層和單元號後,確認房子確實是自己新買的。直到那時她才明白她買的房子已經被陌生人占據了。經過詢問,她也了解到,占房子的人有。李靜的家人當時可能想到了賣壹房二廳,於是氣憤地找到開發商進行理論,開發商非常肯定地告訴他們,賣壹房二廳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我們不可能這麽做。

李靜也反復考慮過。開發商不應該這麽做,於是找開發商勸說惡霸離開,但在開發商的要求下,惡霸始終不願意給李靜讓出位置。就這樣,在不斷的勸說和調解下,直到2018年6月,小霸王依然住在自己位於李靖的新房子裏。不得已,開發商和李靜將房屋所有人訴至法院。到那年年底,法院的判決正式下來了。法院根據李靜提供的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房產證、購房付款票據,判決房屋所有權歸李靜,並責令房屋所有人在規定時間內搬離房屋。

然而,在法院的調解和判決下,房屋主人仍不為所動,拒絕搬出房屋。那麽,住在這個房子裏,無視法院判決的這麽霸道的小霸王是誰呢?為什麽她壹直霸占別人的房子,連法院的判決都不敢執行?這所房子的主人是壹位名叫王海蟬的老年婦女。她和她丈夫在這所房子裏已經住了好幾年了。據王海蟬自己說,她在這裏生活其實很委屈很委屈,也是受害者。支配別人的房子,說自己是不公正的受害者。這是哪裏來的?這也讓人感到十分不解。

那麽她這麽說是什麽意思呢?她和老公住在別人家,覺得委屈的機會和理由是什麽?按照我們正常人的邏輯思維,街上的空房都被占了,不可能有誰看到空房子就敢隨便住進去,是什麽原因讓王海蟬夫婦敢隨便住在李靜家裏?據這套房子開發商的相關人員介紹,王海蟬的兒子以前在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上班,後來成了合夥人。這棟樓的實際控制人2012年患食道癌,2015年病逝。於是,王海蟬及其家人認為該樓實際控制人不在了,從此無人管樓,便有了搶幾套房的想法。

但是他們卻忽略了別人家也有開發商!開發商會因為妳能搶到幾套就給妳幾套房子嗎?不知道是天真還是腦子進水了。實際控制人去世後不久,王海蟬壹家竟然搶了5套房子。後來開發商把自己占的房子都陸續賣了,無奈退出了四個,反正就是不退出這壹個。和李靜有同樣遭遇的業主侯先生說,他們家的房子也是王海蟬夫婦住的,他們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王海蟬入夥的原因是原開發商老板(也就是實際控制人)答應給他們兩套房子。

開發商老板能無緣無故給他們兩套房子嗎?聽起來不可思議,讓人覺得像是天方夜譚。不過侯先生的話很快得到了王海蟬的證實。她說老板口頭答應給他們兩套,因為沒有任何書面證據什麽的,所以現在他們只有李靜的壹套。所以就有了上面王海蟬的那些話,聲稱自己很委屈,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應該給他們兩套,現在只有壹套。據了解,已故開發商老板與王海禪家毫無瓜葛,為何如此慷慨地送兩套房子給王海禪?恐怕連她王海蟬也解釋不清為什麽!妳相信她說的話嗎?反正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