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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咨詢房屋買賣糾紛?

房地產律師金雙全作為壹名擁有十余年從業經驗的資深房地產律師,處理過大量的房地產糾紛,積累了大量的房地產案件處理經驗。現在房地產律師金雙全把這些案件改編成了房地產糾紛。如果和妳正在經歷的糾紛類似,希望能幫到妳。這個案子是壹個騰房的案子。現在我把這個案例改編成壹個案例,希望對妳有幫助。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當事人均使用化名。)

壹、原被告的上訴

原告柯大商訴稱,2012年5月2日,買方李大普與柯大商通過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子位於北京某小區666號,成交價159萬元。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本想為買方避稅,簽訂陰陽合同,網簽價格85萬元。為了避免交易風險和糾紛,柯大商要求以交易價格進行網簽。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買方父親李天奇在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的經營場所給了柯大尚5000元定金。買方決定不買後,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要求柯大尚將定金退還給買方父親李天奇。至此,雙方的買賣合同終止。買賣合同終止後,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應及時主動註銷柯大尚在建委網站上的房屋核驗,但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不僅沒有註銷,還未經柯大尚同意,將柯大尚的房屋在建委網站上張貼了兩年。2014年4月,柯大尚再次進行房屋交易時,發現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仍處於房屋核驗狀態,導致柯大尚無法進行房屋交易。柯大商找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說除非交壹萬四千元,否則不取消驗房。柯大尚致電北京市建委,詢問沒有北京林氏房地產公司,房屋核驗是否可以取消。客服人員表示可以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某區過戶大廳取消房屋核驗,但某區過戶大廳服務窗口表示必須通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取消房屋核驗,得到的答復是由於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沒有取消房屋核驗,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解決。由於事情緊急,柯大尚無奈給了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14000元,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於2065438年4月18日為柯大尚取消了驗房。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收取柯大尚取消驗房費,違反了建委的相關規定。後來柯大尚去了北京市建委信訪,某區房管部門找北京林氏房地產公司調解。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只同意返還柯大尚7000元,至今柯大尚仍遭受7000元損失。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非法發布房源信息的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柯大尚造成了壹定的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支付柯大尚7000元。

被告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辯稱,原告起訴書中陳述的事實是存在的,但有些地方有異議。不是買方不買原告的房子,而是原告不想賣。並不是因為簽了陰陽合同就沒有陰陽合同。原告向建委上訪,並不是因為監管部門逼我們退款。我們協商退款,有協議提交。原告委托我們辦理房屋鑒定。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收到原告解除合同的通知。買家不買,原告不退定金。我們所做的壹切都是經過原告授權的,我們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二,審判發現

柯大尚與李大普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和居間協議。買賣合同約定,柯大尚將位於北京某小區666號的房屋以159萬元出售給李大普,李大普向柯大尚支付定金5000元。根據居間協議,李大普擬購買柯大尚666號房屋。通過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居間,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負責為李大普、柯大尚提供居間服務,促成業務交易。居間服務報酬為25000元,由李大普負擔。甲方李大普的《居間協議》未填寫日期;乙方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印鑒處填寫的日期為2012年5月2日;丙方科大商處填寫的日期為2012年5月6日。2012年5月7日,柯大尚委托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辦理666號房產核驗,柯大尚簽署的《房產核驗委托書》內容包括:在房產核驗取消前,受托人有權發布委托人的房產信息,開展中介經紀活動;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憑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明向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單方面撤銷對該房屋的核查。2012年5月7日,柯大尚將定金5000元退還給付款人。2014年4月8日,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收到柯大尚付款14000元。當天,柯大尚填寫了《存量房核實委托書》,委托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辦理存量房核實註銷相關手續。取消的原因是房子不再出售。

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提交的調解筆錄記載,調解時間為2065438+5月14,調解發生在某區房管局。2014年5月9日,信訪人柯大尚、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到房管局進行調解。雙方就合同糾紛進行協商,經調解達成協議。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返還上訴人柯大尚人民幣柒仟元整。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2065 438+04年5月10日,柯大尚收到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返還的7000元。

3.判決如下:

駁回柯大尚的訴訟請求。

四。評資深房地產律師金雙全

資深房地產律師金雙全認為,現有證據可以證明柯大商與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之間存在中介合同關系。北京鄰家房地產有限公司辦理和撤銷房屋核驗的行為是基於柯大尚的授權,不屬於違約行為。並且在柯大尚委托北京林氏房地產公司辦理房屋核驗的委托書中,已經寫明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行撤銷房屋核驗。因此,對於柯大尚主張北京林氏房地產公司未註銷房屋核驗,造成財產損失,北京林氏房地產公司不存在過錯。柯大商與北京林家置業有限公司已就合同糾紛達成協議,並承諾互不追究任何責任,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予遵守。綜上所述,柯大尚基於與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的中介合同關系,要求北京鄰家房地產公司賠償,於法無據,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