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社保,然後補繳這幾個月的社保。
壹、繳納社會保險的程序:
1,單位社保經辦人員持社保證明、公章、現金或支票向單位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在社保部門領取並填寫社會保險繳費申請表;
3.社保部門對員工在單位期間需要補繳的合同、工資憑證進行審核,計算出需要補繳的具體金額;
4.單位社保經辦人員當場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還錢。
二。社保繳納所需材料:
(1)不同地區不同政策要求材料不同;
(2)繳費時間不同,所需材料也不同。壹般來說,付款越早,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
三、社保繳費時限如下:
1,壹般情況下壹般單位只能補2個月,如果需要更長的時間,還得通過壹些代理機構操作。有問題可以直接咨詢當地社保局。
2.公民個人壹次性補兩年養老保險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補社保的時限只有兩個月。這種兩年的情況就是時間有點太長了,不如交給市場上的壹些機構來補社保。但各地對社會保險補繳的規定並不統壹。遇到各種情況,最好先問壹下社保經辦處的工作人員。
綜上所述,社保是可以還的,但是要有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才能辦,還的費用要看當地的政策。所以在補繳社保的時候壹定要多問問題,這樣才能快速辦理補繳手續,享受社保的所有福利。
如果是以個人名義投保,漏繳了,就沒法還了。只有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補繳,五險才能補繳。
1.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在申請業務管理模塊,依次點擊單位申報個人繳費和新增繳費;
2.在彈出的頁面中填寫個人身份證。點擊姓名上的查詢,顯示可以支付的月份、費用等個人信息和明細,勾選需要支付的月份;
3.確認信息。點擊“導入個人還款申報”看到操作成功提示,點擊“返回”繼續申報下壹個人的信息;
4.填寫完所有需要補繳費用的人員信息後,再次點擊“公司申報個人繳費”選項,查看個人繳費信息匯總表,然後點擊“匯總提交”按鈕,即可看到相關提示信息;
5.確保公司社保賬戶余額充足,申報當天完成扣款。第二天可以在查詢管理-個人繳費查詢中查詢逾期賬戶的繳費情況。
員工辭職,或者因其他變故斷社保,進新公司可以補兩個月。如果斷交時間太長,他可以通過壹些社保機構來補,但是需要按照繳費比例收取壹定的費用,他們可以幫妳補斷交的社保。
職工與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期間,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職工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在職員工可與單位協商,離職員工需在離職後壹年內與單位協商並索要報酬。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單位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