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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審醜”?

在20世紀中國文學批評的概念家族中,“審醜”是壹個新成員。人們用它來描述和批判20世紀80年代以來文學創作中的大規模審醜現象,《美學通則》壹般是這樣定義審醜的:作為壹個美學概念,審醜與美相對,是指在社會實踐中歷史形成的人與客觀事物之間的壹種否定關系。醜是壹種特殊的審美對象,普遍存在於自然、社會和藝術領域,它喚起壹種消極的審美體驗。這種認識自古就有。但由於長期受儒家中和美學的影響,中國古代文論對醜的關註不夠。周說:“明代中期,隨著資本主義的萌芽,民間力量的興起,近代啟蒙運動和浪漫主義的興起,美與醜日益尖銳對立,醜逐漸引起人們的註意。”【1】他的判斷是基於王國維對中國戲曲史的考證。王曾說:“醜始於明朝”。顧佑雖然外表醜陋,但內心善良聰慧,而且“元明以後,戲主要以晚丹或生丹來回應,而在眾主之中,有多美有多惡,有多齷齪,都註意到是醜陋的。”因為是角色,所以也意味著很多善惡。“的確,明清以後,文學藝術中崇高、醜惡、怪誕的表現大增,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醜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這壹點在受西方現代主義影響的徐誌摩那裏更為明顯:‘我的思想是惡毒的,因為世界是惡毒的,我的靈魂是黑暗的,因為太陽失去了光彩,我的聲音像墳墓裏的鸮人,因為世界上所有的和諧都被扼殺了。’既然是壹個和諧被破壞的時代,詩人當然會唱不和諧、反和諧的歌,寫不和諧、醜陋的藝術[2]從廣義上講,這種觀點沒有錯。不和諧與反和諧的沖突的確是現代文學的壹大精神特征。對醜的描寫在現代作品中也呈現出更加明顯的上升趨勢。不過魯迅也說過,“世界上還有不會寫小說的人。如果進去了,現實了,小說就毀了。”“比如壹個畫家畫蛇、鱷魚、烏龜、果殼、廢紙簍、垃圾堆,卻沒有人畫毛毛蟲、癤子、鼻涕、凳子,這是壹個道理。”[3]這可以說明五四作家對醜的描寫還是有限的。誠然,審醜是這壹時期文學的壹個重要主題,而阿q的《結巴》曾承載了魯迅國民性批判的社會文化意義。然而,在現代文學理論中,“審醜”並沒有成為壹個普遍的概念。現代文學批評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如現實主義、革命、大眾化以及革命浪漫主義和革命現實主義的結合。長期以來,文學的特點是讓人領略崇高、英雄、悲愴,給人崇高的美感和心靈的洗禮。80年代以前,人們只知道美學和審美觀念,沒有審醜學和審醜論。這就是80年代中期“審醜”和“審醜”的出現令人驚嘆的原因。新時期文學創作中表現醜的熱情和文學批評中“審醜”概念的出現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1,文革摧毀了人們曾經樸素光明的信仰,暴露了人性和政治的醜惡面;2.西方現代派文藝對醜的描寫和表現,西方美學和文學理論中的審醜理論,不可避免地刺激和影響了中國的文學創作和批評;3.社會的世俗化使得醜的表達獲得了某種合法性和獨立性,與“審美”相對的“審醜”有時甚至是某些人反對或避免崇高的壹種方式。壹方面,對醜的描寫是人的情感解放的壹部分;另壹方面,醜陋的展覽強烈地刺激著人們的感官,可以滿足人們的好奇心,特別是對怪誕興趣的奇怪需求,從而產生特殊的商業效果。20世紀80年代初,出現了壹些討論醜的文章,如蔡子諤的《微笑著告別醜》,楊茂林的《美醜辯證法》。值得人們關註的是劉再復對魯迅“審醜學”的評價:“魯迅是揭露生活中醜惡,無情撕毀藝術實踐中醜惡面具的堅定倡導者。他也是壹個審醜高手,對醜有著深刻的鑒賞能力。他既反對遮醜,主張正視醜,揭露醜,又承認醜為題材時的某些局限性和差異性。”[4]到1986,批評家們開始引進西方審醜理論,試圖用“審醜”的理念來實踐當代文學批評。劉東的《西方審醜學》總結了西方審醜學的發展歷史:從希臘人不允許表達審醜的規則到歌德的《魔鬼創造》,從雨果的《美旁的醜》到現代的《帶抽屜的維納斯》,現代主義審醜藝術逐漸成為主流。”感知不再是專門研究美的科學,而是專門研究醜的學科。”[5]雖然“醜”這個概念在20世紀的中國批評史上早已有之,如周慕齋在1936年9月的《作家》雜誌上發表的文章《醜》,但劉東的介紹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興趣,“醜”這個詞才真正開始在文藝界流傳。作者提醒人們回到美學的本名,即“審美”,重新思考“醜”的問題。醜和“美”壹樣,是人類感性的範疇,是感性的研究對象。劉東在感性科學的框架和感性多元論的訴求中找到了醜的位置和文學表達醜的合法性。從65438年到0987年,董的《醜僅次於美――文學審醜》和馬壹新的《新時期小說審醜》都使用了審醜的概念。雖然他們對“審醜”的理解基本上是照搬雨果的浪漫主義,但卻提醒人們重視文學的審醜,並初步分析新時期小說的審醜。馬壹新把新時期文學中的醜分為三個階段:1,歷史醜,以班主任為代表;2.現實是醜陋的,以沈重的翅膀為代表;3.人的醜以《陳煥生系列》、《綠化樹》為代表,認為審醜拓展了《爸爸爸爸》等小說的內涵。[6]這反映了那個時期人們對文學審醜的認識水平和歷史局限性。20世紀90年代以後,人們對文學審醜現象和理論問題的思考明顯更加深入,壹些分歧不可避免地產生。在《審醜與文藝價值判斷》中,張德鄰提出不能照搬西方審醜理論,因為“這種審醜理論的哲學具有懷疑壹切、否定壹切的反社會性質。”他重申了“審醜不能代替審美”和“化醜為美”的命題,即把生活中的醜變成藝術中的美,“化醜為美”的關鍵在於創作主體的審美取向。[7]這種觀點相當普遍。過去人們常常用“自然主義”這個概念來批判文學中的審醜現象,這就是現在的爭論。董曉宇的“先鋒文學創作中的審醜現象”顯然是張德鄰觀點的翻版。本文列舉了先鋒小說中的各種“審醜範式”:1,對人物活動環境的骯臟展示,2,對人物身體和精神的病態描寫,3,對暴力和流血的特殊展示,4,對性的裝飾性裸露,5,對祖先的嘲諷。他認為先鋒派作家的審醜觀具有否定壹切、懷疑壹切的特點。”作者以冷漠的態度關註人性的黑暗和殘酷,無休止地炫醜、品醜、賞醜,容易把人引向虛無和絕望。“在他看來,文學必須走出審醜的泥潭,回到審美世界去發掘人性的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