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信息
(1)組織領導。壹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體系。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市公安局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高鶴任組長,其他黨員為成員,主要負責研究、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全面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二是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真正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推動我市公安機關整體工作的重要舉措。在公開內部人事任免、財務收支等重要信息的基礎上,多渠道拓展公安宣傳陣地,搭建警民溝通橋梁,強化公安機關聯系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平臺。三是明確主管部門,配備人員和設備。市公安局明確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加強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進壹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警察廳將牽頭進行政府信息公開,並監督工作的實施。車管、駕考、戶籍、出入境等窗口單位配備專兼職人員和設備,細化完善相關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在工作中始終遵循“公開是前提,不公開是例外”的總要求,嚴格審核信息發布制度,嚴把采集、審核、發布關,制定出臺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辦法》、《群眾信箱反映事項辦理辦法》等工作制度,進壹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辦理時限,為信息公開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12年,市公安局主動公開信息8510條,其中機構職能信息170條,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信息583條,規劃信息18條,行政許可信息267條,其他類型信息7472條。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公開信息的總數為267個。其中,受理網上申請191,信函申請21,現場申請16,其他申請39。
(五)受理群眾舉報和投訴。通過政務公開渠道受理群眾舉報投訴118。其中,本級受理舉報投訴88件,下級公安機關受理舉報投訴30件。
二、主要做法
(壹)抓好組織領導,明確職責,突出重點。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導,市局建立了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工作、職能部門具體操作的警務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構建了統壹領導、分工負責、分級實施的工作格局。同時,在具體的信息公開工作中,緊緊圍繞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群眾高度關註的警務信息,強調各責任單位要緊密結合自身職能,抓住各個時期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確定應當向社會和群眾公開的重大事項的公開內容。工作中突出“四個結合”,即信息公開與執法相結合、轉變工作作風相結合、辦公自動化與網站建設相結合、加強公安民警隊伍建設相結合,有力推動了公安機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服務水平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形成了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
(二)抓制度規範,細化程序,完善機制。為使政府信息公開的規範及時送達公眾,市局對信息的及時更新和信息的整理、審核、發布程序作出了嚴格規定。各部門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及時上報信息,所有上報的信息均由專人進行整理,明確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並報分管領導審核,確保公開信息的完整、準確、合法,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序開展。
(三)抓理念創新,同時采取措施,全面建設。為方便群眾了解信息,市局結合突出公開和優化服務兩大理念,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壹是以政府網站為主要平臺,及時發布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市局對網站進行了全面改版,進壹步強化了信息公開、網上辦事、警民聯系三大功能。及時發布工作動態、規範性文件、統計數據、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涉警事件第壹時間發布權威信息。推出網上便民服務措施,完善受理、審批、查詢“壹站式”網上服務,提供預約受理和辦理結果網上查詢和公示,及時更新公開信息申請表下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檢索、電話系統查詢等相關服務,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各類公安工作信息。在網上設立了專門接收群眾舉報投訴的電子郵箱和QQ號,開通了舉報投訴受理電話,及時受理申請並給予認真答復。年內,市公安局政務網站訪問量超過654.38+0萬次,通過網站發布業務信息超過665.438+06條。二是積極利用傳統媒體的傳播優勢,及時發布信息。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及時披露市公安局的重要工作信息和成果,發布預警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務公眾。年內,市公安局在各類新聞媒體上發表文章6000余篇(次),組織開展治安專題報道36余次,取得了顯著成效。三是根據實際需要優化公共接入點的設置。在全市公安機關設立永久性宣傳欄和政務公開專欄,將公開內容張貼在出入境、戶籍、車管、駕考等基層派出所和窗口單位的墻上,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單位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內容。交警車管、駕考部門應當安裝電腦觸摸屏或者電子滾動屏幕,方便辦事群眾。戶政部門實行網上、電話預約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方便群眾。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出入境業務受理、審批、制證、收費標準等全流程向社會公開,設立群眾咨詢投訴專用窗口和舉報意見箱,通過聘請人民誠信監督員、開門評警等方式“廣泛征集意見”,將所有工作程序置於陽光下。第四,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操作中堅持“八公開”、“三便利”、“壹評估”。“八公開”即公開公安機關的職責權限、權利義務、崗位職責、服務承諾、程序、依據、收費標準、工作結果、監督方式、民警電話等。“三個方便”就是方便群眾辦事、投訴、監督。“壹考核”即政府信息公開將納入年終隊伍建設和業務目標考核,作為工作人員獎勵立功、提拔重用、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第三,下壹步
2013年,市公安局將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正確領導下,進壹步解放思想,勇於實踐,不斷把政府信息公開推向深入,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公安民警崗位職責,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公安機關各部門和全體公安民警的同壹任務,繼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不斷加強窗口單位軟硬件建設。進壹步強化全體幹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工作理念。在措施上,重點加強社區和農村警務室建設,進壹步拉近公安工作與社會各層面的距離,努力為人民群眾多辦實事、辦好事,促進和諧社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