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樂(70分):唱壹首自己選的歌,5分鐘,自帶伴奏(CD)或清唱。裁判可以要求候選人在跑道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2)器樂(70分):演奏壹首自己選擇的樂曲,時間5分鐘,除鋼琴外,樂器自備。裁判可以要求候選人在跑道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3)舞蹈類(70分):基本功示範(前軸、後輪軸、大跳、小跳、平轉等。)和表演自選舞蹈片段或組合,5分鐘,自備訓練服和音樂伴奏(CD)。評委可根據考生情況指定表演內容。
(1)考生憑《音樂特長生專業課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每次考試都要核對準考證。沒有執照的人不允許參加考試。
(2)考生應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參加考試,遲到、不參加考試或中途離開者自動放棄。
(3)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4)考試期間,考生不得從事與考試內容無關的行為,否則考官有權制止,直至終止考試,考試成績計算為零分。
(5)考生進入考場後,只能填報自己的考試序號,不得泄露其他任何個人信息,否則考試成績計算為零分。
答題卡開始後,考生可以根據個人習慣答題。答題時要註意慢而穩,絕對肯定的題壹定要拿滿分。在難的題目上盡量拿高分;妳可以暫時跳過妳沒有把握的問題,等妳做完其他問題再來回答。也許在解決了其他問題之後,妳可能會受到啟發去尋找解決難題的方法。
①要特別註意前40分鐘的高效合理利用:前40分鐘考生的思維狀態和能力、頭腦的靈敏、計算的準確都是真實的;
(2)建議前40分鐘不要默想自己覺得難的問題,壹定要暫時放下。而是要把解題中有把握、熟悉、清晰的題高速做完,不分先後。在這段時間裏,保證妳順利解題,錯誤最少,分數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