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衛健委官網消息,2023年4月1日起,昆明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將合並為壹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壹改革方案旨在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醫療保障制度的運行成本,優化醫保服務。根據方案,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實行統壹的繳費標準,即職工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0%調整為12%,居民繳費比例也調整為12%。此外,基層醫療機構的診療價格將得到適當提高,以更好地支持和維護基層醫療服務。對於參保人員,方案還規定了可報銷範圍、起付線、報銷比例等具體政策措施。同時,將建立統壹的醫保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管。
新政策實施後,職工和居民的醫保待遇會有哪些變化?新政策實施後,職工和居民的醫保待遇會進行統壹的管理,從而更好地解決了參保人員的醫療服務問題。具體來說,新政策將調整繳費標準,合並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同時建立統壹的醫保信息平臺,對參保人員進行全方位的醫保服務。此外,基層醫療機構的診療價格也將適當提高,以支持和維護基層醫療服務。
昆明市2023年職工醫保最新政策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將合並為壹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標準統壹為12%。該政策旨在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醫療保障制度的運行成本,優化醫保服務,從而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和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