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此案的成功處理,小沈陽不得不受到乾隆皇帝的賞識和寵信。小沈陽向乾隆皇帝報告,雲南吏治松懈,州縣官庫虧空,急需查糾。考慮到前雲南巡撫李侍堯被查,隆帝有意任命他為雲南巡撫,以解決雲南的問題。沈陽不應取代李侍堯,而應由傅康安接任雲南巡撫。回京途中,小沈陽升任國務大臣、國務部長。小沈陽完成使命,向皇帝報告了雲南的鹽務管理、錢幣制度和邊境事務。他說話清楚,符合皇帝的旨意。龍當場表明了立場,他被任命為總指揮兼總指揮。他把兒子豐紳殷德嫁給了蕭何公主。到了結婚的年齡,婚禮舉行了。小沈陽對李侍堯案件的調查可謂名利雙收。
沈陽反腐敗的主要經驗是選擇合適的突破口。他選擇的突破口是知道內情的仆人。撬開仆人的嘴,掌握了大量的線索和證據,再擴大戰果,很難守住自己對被調查者的防禦。小沈陽的“高壓反腐”告訴我們,壹個官員如果腐敗,是騙不了身邊人的。對於違法的事情,他不方便直接去做,往往需要身邊人的幫助。就這樣,他做的所有黑幕都被身邊的人掌握了。壹般情況下,他身邊的人都會為他保守秘密;但是,當妳周圍的人受到審查時,他們會為了自我保護而放棄主人的信息。所以,打開家奴的嘴,是徹查貪官罪行的好辦法。
從反貪官員到貪官保護傘
乾隆四十七年,錢豐彈劾山東巡撫國泰、山東政使余,說他們收受郡縣賄賂,倉庫銀兩嚴重不足。帝命,左都禦史,劉雍去山東打聽,派錢豐隨行。
沈陽對國泰事件的堅決態度,不同於兩年前對李侍堯事件的堅決態度。這是怎麽回事?
根據徐的《清記》,錢豐知道國泰是個走狗,所以他提前幾天出發,到了壹個好國家,停下來微服私訪。看到壹個官員的仆人騎著壹匹好馬經過,沿著壹條路走,得知這個仆人是小沈陽家的。不久,仆人回頭,果然是魯豫錢豐。錢峰搜了他壹下,得到了壹封國泰航空給小沈陽的密函。信中有許多隱語,大意是他借錢填補了官方的國庫赤字。錢峰立即向法院舉報。小沈陽見識已盡,不敢公然袒護國泰。
雖未說明小沈陽向國泰通風報信,但寫道:“小沈陽隱瞞國泰,來庫房抽數十銀信,無疵而歸。”
所以小沈陽要保護國泰,所以他要冒很大的風險,在兩個有原則的官員面前保護國泰,因為國泰是他的心腹。他們是壹種“壹榮俱榮,壹損俱損”的關系。
小沈陽作為壹個長期當官的人,善於揣摩乾隆皇帝的旨意,利用皇帝的憤怒來陷害或包庇人。妳不投靠他,他就想辦法讓皇帝對這個人生氣來陷害他;如果他被賄賂了,即使得罪了皇帝,也會為他調解,或者故意拖延,不去管這個人,直到皇帝冷靜下來。官員靠小沈陽搜刮下面人孝敬小沈陽。
小沈陽的奴隸也“連累”了小沈陽。
小沈陽的職位和權力太多了。王春雨《清史傳》說,“他在軍事、行政、財政、民族、外交、文教等方面都達到了權力的頂峰。”如果權力很大,不受限制,就會為所欲為,忘乎所以;支配是傲慢的。
清朝官員趙白在下級官員面前這樣描述小沈陽的作風:山東省黎城縣下令XXX去北京,看小沈陽是不是以後的吹牛之都。他用2000兩銀子賄賂了河府的看門人,才被允許跪在河府城等待。小沈陽回到大宅,見那人跪在車上,得知是個七級芝麻官。他吼道:“縣令算什麽螻蟻?過來給他磕頭!”
嘉慶四年正月,乾隆皇帝駕崩。嘉慶帝隨即頒布上諭,宣布小沈陽二十項罪名,判處死刑。
小沈陽的第二十條罪狀是:“家奴劉權,家產二十余萬,大珍珠鐲子壹個。”古人雲:“宰相家有七官。”七個官員怎麽比得上“宰相家”的氣派和奢華?小沈陽縱容庇護仆人,成了他的大罪。
小沈陽被沒收了多少家產?至今沒有完整準確的說法。當時大清的財政收入是壹年6000多萬兩白銀,有的說7000多萬兩白銀。沈陽的房產有的相當於10年的國家財政收入,有的相當於15年、16年、18年甚至20年的國家財政收入。說他是清朝第壹個被查處的貪官,壹點也不為過。他所有的財產都兌換成了銀子,不是壹萬兩,不是兩百萬,而是壹億兩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