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關於公務員考試

關於公務員考試

轉載:

國家公務員考試

國家公務員應具備的素質。

壹.質量要求

政治素質

1.要有崇高的* * *社會主義理想和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利益。

3.堅持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守法,樹立廉潔謙和的公仆形象。

5.努力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和經驗的積累。

(2)專業知識和智力素質

1.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由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兩部分組成。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框架和常識,以及本專業的脈絡和動態。相關知識是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相關知識,對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於加深和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

2.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壹,智力水平直接影響公務員對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記憶、思考和想象。普通人的智商大致相同,只是不同的人對智力各方面的關註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人善於抽象邏輯思維,有的人善於形象思維,有的人善於觀察,有的人反應靈敏。

(3)心理和身體素質

公務員心理素質是指公務員在內外環境影響下形成的意誌和心理感受。主要包括情緒與穩定、團結與合作的兼容性、工作的獨創性、對當事人的謙遜態度、心理的自我調節等。身體素質主要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能力。公務員必須有精力連續作戰,能夠適應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

二、基本能力要求

(壹)表達能力

公務員首先要有表達能力,能夠通過口頭、書面或者通過電腦準確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意圖傳達給對方。這不僅是信息交流的手段,也是情感接觸的媒介。如果文風不合理,就很難寫出公文,如果語言表達不清,就很難維持日常工作。

(二)人際協調技能

人的行為習慣、對問題的看法、做人的原則,都因為知識、素質、接受程度、興趣、經歷背景的不同而大相徑庭。在實際工作中,公務員必須能夠協調各種人際關系,減少內耗,形成合力。新錄用的公務員不要冷漠,不要自負,不要斤斤計較私利。

(3)時間安排能力

政府公務工作復雜雜亂,要求公務員合理掌握時間。合理安排時間的能力,首先是珍惜時間,不浪費壹分壹秒。其次,我們應該在最佳時間段完成最重要的任務。第三,我們應該有計劃地分配我們的可用時間,並將時間分配與工作計劃相結合。

學習能力

今天的時代是壹個變革的時代。社會生活日新月異,政府管理也在不斷變化。公務員要跟上形勢的發展,不斷學習新知識,培養新觀念,開拓新領域。不僅要學習書本知識和別人的經驗,還要有獨立思考和推斷事物的能力。

(E)辦公室現代化和外語能力

此外,公務員還必須具備所從事崗位的專業能力和必要的組織指揮決策能力。

錄用國家公務員的特點

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所謂公開,就是各級政府機關招聘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必須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國家定期發布考試公告,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原則、招聘部門、職位、人數、資格條件、考試科目、時間、地點、方式和程序;並把考試成績、排名、就業等張榜公布,並通知我。申請人如對評分及排名安排有疑問,可要求有關方面覆核。

所謂平等,就是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參加考試,享有進入公務員隊伍、擔任政府職務的平等權利和機會。鐵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電力部、海南省等中央國家機關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國招生。吉林、陜西、河北等省的壹些市縣也打破了身份限制,許多工人、農民和失業人員被招錄為國家公務員。

所謂競爭,就是在公務員招錄中,錄取人數只占報考人數的壹定比例,而不是只要達到壹定標準就能通過的標準考試。候選人經過層層篩選,逐步淘汰,憑借自己的才華參與競爭。尤其是目前報名人數眾多,錄取名額有限,競爭尤為激烈。壹般比例是10: 1到20: 1。中央國家機關壹般在12: 1左右,陜西省壹度達到65: 1。

所謂擇優是考試錄用制度的核心,是競爭性考試的另壹個方面。招聘的公務員通過競爭性考試,按成績排名。同時,對他們的政治表現、思想道德素質、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進行了全面的測評。經過比較篩選,最終選出最符合條件的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

二、德才兼備,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公務員的錄用標準是德才兼備,素質和能力兼顧,即決定壹個應聘者是否被錄用,必須從德和能兩個方面綜合衡量。品德是指政治思想表達和道德品質,僅指技能,包括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並重,才能保證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和行政能力,保證公務員的本質特征。

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是指在公務員招錄過程中,不僅要以考試的形式了解考生當前的知識水平和專業能力;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標準方法,對考核合格人員的壹貫表現和過往經歷進行考察、核實和評價。通過看檔案、群眾調查等形式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保證了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的貫徹落實,有效防止了“高分低能”、“德才兼備”的不合格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成為我國考試錄用制度的壹大特色。

第三,公務員考試範圍具體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我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範圍僅指主任科員以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包括辦事員、科員、副主任、主任。因為擔任高級職務的公務員,尤其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領導能力和熟練的業務知識。這些都要經過長時間的實踐逐步積累,而不是通過壹次考試就能證明的。

四、黨政機關聯合招聘,全方位展開。

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逐步由人事部門轉移到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實施。除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外,參照《條例》試行管理的黨群組織和社會團體的補充工作人員也納入公開招聘範圍。不僅如此,人民法院、檢察院系統、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和國家金融機構都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地方法院、檢察院在補充人員的考試中要堅持人高者得的原則。

法院、高級人民檢察院審核、人事部門審批制度。參照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事業單位,也將按照並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增加工作人員。

五、照顧少數民族和轉業軍官。

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和黨的民族政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民族事務部門在錄用公務員時應當給予照顧。或者規定壹定的錄取比例;或者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或者適當降低分數線;另外,計劃內的少數民族公務員只從少數民族中招錄。

在招募過程中也對復員軍官給予照顧。退役士兵壹般實行軍隊轉業幹部內部有限競爭考試,考試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門和轉業部門確定。參加公開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對於符合壹定條件的,錄用時會給予特殊照顧。

六、嚴格監管,監督檢查

人事部進行了有效的宏觀調控,每年審核下達聘用計劃,對聘用結果進行審核備案。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負責地方考試計劃的審批和錄用的備案審批。陜西省在招考中也註重報名、試題、公證,確保監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請了壹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監督檢查員,負責檢查公務員錄用的各個環節,調查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省市公務員錄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及時向主管就業機關報告情況。督察員不受土地限制,憑委任書和巡察證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督察工作。

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

制作和發布招聘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有關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通過公告向社會通報。

壹、招聘公告的內容

公務員錄用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聘範圍、人選及條件;

(2)雇主、職位和計劃(定額)

(三)考試和錄用的方法和程序;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時應審查的文件;

(五)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6)面試方法;

(七)公布筆試和面試成績的方法;

(八)聘用程序和方法;

(九)其他需要向考生說明的事項。

二、發布招聘公告

公務員招考公告壹般刊登在知名度高、讀者群廣、權威性和嚴肅性強的報紙上,同時要兼顧地域特點。比如,國務院各部門面向全國招聘公務員,要在《人民日報》發布招聘公告;如果招聘僅限於北京,他們可以在《北京日報》或《北京晚報》上發布招聘公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面向全省(自治區)招考公務員的,應當在省級報紙上發布招考公告;如果只在省、自治區駐地城市招聘,可以在駐地城市報紙上刊登招聘啟事。

招聘公告具有法律法規性質。壹經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調整其內容的,發布公告的部門應當在登記前在原公告報紙上更正其名譽。

招聘公告簡單明了,文字清晰。有些問題,比如考試的具體要求,可以制定,在報名處張貼或打印,作為招聘公告的輔助說明。

考官部門應將公告刊登的報紙、論文壹並歸檔備查。

三、招聘公告的公示

通過各種宣傳方式,盡可能廣泛地動員和組織符合條件的公民參加考試,是報名階段的壹項重要管理活動。宣傳越廣泛,報考的人就越多,也就能為政府機關選拔出更多適合該崗位的優秀人才。

公務員考試報名程序

首先,申請註冊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組織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是整個公務員錄用考試實施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公開平等原則的具體體現。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考應當在考試機關發布招考公告後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壹)正式報名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報名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認真填寫報名表,了解報名信息。

1.申請表的內容壹般包括:

(1)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通訊地址、照片;

(2)考試法規定的要求,如有無不良嗜好,有無受到過獎勵或處罰等。

(3)學歷和資歷:文化程序、工作經歷、個人道德習慣、興趣愛好、身體素質和健康狀況等。;

(4)其他事項:婚姻狀況、家庭狀況、社會關系、個人負擔等。

2.應聘須知是指導老先生如何應聘的通知,也是對招聘公告的詳細說明。現將《中央國家行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報考須知》相關內容介紹如下:

(1)申請人

壹般除了北京市緊缺的壹些專業和崗位外,北京市以外具有城鎮戶口的全民所有制職工都允許報考。大部分職業和職位都是北京市城鎮戶口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報名的。

A.北京的考生

壹是允許在京及地方黨政機關、人大、CPPCC、法院、檢察院和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報考。

第二,允許檔案存放在北京的相關交換中心,保留全民所有制的職工報考。

第三,允許當年春季畢業的外語、會計、計算機、考古專業研究生和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北京高校研究生報考。京外研究生就業後留京問題由人事部解決。

第四,允許國務院軍轉辦、雙(退)辦審批,1994在京安置但未找到安置單位的營級以下轉業軍官和復員軍人可報考。

五是允許集體、私營、合資企業中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報考。

六是單位位於遠郊區縣的報考者,須在報名時或招聘過程中,按有關管理權限出具人事或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或介紹信。如果做不到,會根據他們的情況決定是否允許他們報考。獲準報考的考生將被存入人事部“考生庫”,出具介紹信後被推薦為“考生”。

七是中小學、公安、勞改機關的報考者,在報名時或招聘過程中,還須按管理權限出具市、部級教育、人事部門的介紹信或批準函。不能發放的,按照前述“6”中類似的方法。

B.北京以外的申請人

壹是在京外招生的院系,應符合北京市緊缺專業或特殊工作經歷相關規定的要求。

第二,京外申請者應為全民所有制職工。

三是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或壹些特殊行業的京外考生,必須出具當地省級政府人事部門的介紹信。

(2)資格(如上所述)

(3)相關資質證書的鑒定:

A.申請人的學歷(證書)資格。符合下列規定:

壹是接受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並通過國家組織的自學考試的,報考時予以承認;

二是在中央軍委批準的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並合格的,報考時予以承認;

三是在中央黨校接受過教育且合格的研究生,報考時予以認可。

B.申請人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證書)的認定,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壹是專業技術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評定的,在報考時予以認可。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壹般由省部級主管單位評定。

第二,立場。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如按國家有關規定評定頒發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報考時予以認可;企事業單位聘用幹部或擔任壹定行政職務的人員,只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報考時予以認定。

(4)申請誌願

A.北京的考生

壹是允許考生填報三個專業相同相近的誌願,即第壹誌願部門(三個選調生職位)、第二誌願部門、是否服從分配。

其次,在第壹誌願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可以允許填報第二誌願部門的考生參加第二誌願部門的面試,繼續競爭,而第二誌願部門可能會因為考生的考試成績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空缺。

再次,人力資源部會推薦所有填報分配、因測試結果或職位限制未能被錄用、符合“候選人庫”人才庫和推薦條件的應聘人員。

第四,有時規定考生只能報考壹個部門的兩個或三個不同的職位。

B.北京以外的申請人

京外報考人員只允許填報壹個誌願部門和是否服從分配。

(五)京外考生的考試和錄用

A.京外招聘部門可根據崗位要求和失業特點,面向社會或行業組織公開招聘。

B.資格審查結束後,京外報考人員按照招考部門的要求和人事部統壹規定的考試時間和內容,到北京參加考試或在京外考場參加考試。

C.京外報考人員審核通過並報人事部備案後,由人事部解決進京相關指標問題。

(6)招聘部門、人數、專業見招聘公告。

(2)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應攜帶本人工作證或身份證、學歷證明、報名表(報考單位推薦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壹寸照片兩張,到指定報名點報名,並按規定繳納報名費、考試費和試卷費。

(三)報名結束後,各報名點應對報名情況進行統計並將報名信息輸入計算機,然後在規定時間將報名材料上報主管考試部門。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審查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的壹種方法。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程序如下:

1.對申請職位的審查。要註意審核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類型,本人的學歷是否符合其擬報考崗位的要求。

2.對於證件的審查,要註重對申請人所持證件的審查,重點是對廢書(查戶口、年齡)、工作證的審查。對不同類型、不同學歷要求的人員,相應審核其學歷和相關證書。

3.申請人的外貌。壹般來說,報考國家公務員的考生,對外貌沒有特別的要求。但是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人,至少應該沒有明顯的身體缺陷,不能太矮。考試組織者除了要有明確的體檢標準外,還要有壹定的資格審查標準。

4.查看候選人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5.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拿準考證

準考證由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官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發放。

準考證由考官統壹印制,貼上報考人員提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經考官蓋章塑封後生效。認真填寫準考證,考生姓名必須與報名表完全壹致。

《準考證》存根要按考場裝訂成冊,供監獄工作人員核對考官時使用。報考人員遺失準考證,須由其所在單位出具證明並攜帶相關證件,經報名點審核後,由原發證單位補發。補發的準考證使用原準考證,但標註“補發”。

在安排準考證號時,考官應盡量將同壹單位的報考人員安排在不同考場且考試號不相鄰。準考證號壹般采用8位數字。

公務員考試局

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主管機關是國務院、人事部和省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人事部負責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各部、委、部、辦、局的錄用考試,省級政府人事廳(局)負責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

壹.人事部

人事部負責考生招聘工作,即考試錄用部和人事考試中心。

(1)考試與就業處

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協調國家公務員、機關其他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工作,制定錄用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三)組織協調中央國家機關部門正職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和指導監督的審批工作。

(2)人事考試中心

人事考試中心由原人事部考試錄用中心和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合並而成。承辦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考試等考試業務以及發布招考公告、制作試卷、培訓考試人員、組織考試、評卷等與考試有關的其他具體組織工作。

(三)部分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國務院人事部門或省級政府人事部門進行。

二、省政府人事廳(局)

主要職責包括:依據國家公務員錄用法律法規,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相關規定;貫徹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和監督市(地)級以下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省政府各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審批工作;規定市(地)級以下國家行政機關錄用考試的組織辦法;承辦人事部門委托的相關考試工作。

為了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正性和客觀性,我國大部分省市都設立了錄用考試中心和考官、考試監督機關等臨時機構,做了大量的實際考試工作和壹些科研工作,極大地緩解了政府人事部門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