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支持留學人員創業辦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在廈創業,加快留學人員創業企業孵化進程,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鼓勵留學人員在廈創業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留學人員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被認定的留學人員:
(壹)公派、自費出國(境)學習